新时期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初探

2005年我县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重庆市民政局安置处的指导下,我县的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始终坚持“四个结合”,紧紧围绕国家和军队建设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置政策,努力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创新思维,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今年的安置任务,现将我县伍军人安置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安置文件精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伍军人安置工作通知的通知》和《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分管领导、优抚安置科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对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积极地推动作用。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前段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措施,明确了责任,使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有政策可依,有章可循,效果显著。

二、2004年城镇伍军人安置情况

2004年我县共接收退伍军人405人(城镇退伍军人129人,农村退伍军人276人),已安置城镇退伍士兵129人,其中,转业士官3人、伤残军人15人。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警备区关于认真做好2004年冬季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4]103号)精神,对城镇退伍军人,采取政府安置就业、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等多渠道安置。继续采取“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按系统分配的有13人,政府安置就业的有13人,安置率20.1,自谋职业实行经济安置103人,占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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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是移民大县,移民迁建加上企业改制,形成了我县产业空心化的现状,也使退伍军人就业安置压力增大。从2000年起,我县就大力推进城镇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对城镇退伍军人实行经济安置补偿。为帮助城镇退伍军人尽快转换角色,掌握就业基本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我局从硬件和软件上给予了全面考虑。一是在兴隆镇兴建了退伍军人培训中心,加强了硬件设施建设,打造了退伍军人培训平台;二是与县劳动保障局的再就业培训中心联系,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伍军人举行了就业指导培训,对就业指导培训后要求技能培训的,其培训费采取价格优惠、个人为主、政府补帖的办法解决。全年共培训退伍军人95人。三是广开渠道,大力推荐城镇退役士兵外出谋职、务工,今年不但向本市用人单位推荐了10余名保安人员,还向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办的高级技工学校介绍了定向学员近20名,学成后可与三峡指挥部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职工薪资待遇及福利,享受集团公司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

六、加强宣传力度,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我县是“全国双拥模范县”,历来重视宣传工作。在今年的“庆八·一军歌嘹亮”晚会上,不但请了现役军人,还特地请了部分退役士兵参加;同时,在“八·一”期间,制作了一套反映我县退伍军人勤劳致富的典型事例在电视台播放,从而引导退伍军人正确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改革举措、理解我县的安置现状、自觉服从改革和我县建设的需要,树立自强精神和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择业观念,正确对待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等问题,坚决服从政府安置。此举得到了城镇退役伍军人和社会的认可和赞同,保证了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