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经验材料
珍惜荣誉勇于开拓确保征兵工作再上新台阶
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征兵办
近年来,乌拉特中旗征兵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军分区的正确领导下,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针对边境地区实际,认真研究和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展思路、开拓创新,取得了连续15年无退兵的显著成绩。先后被市征兵办、军分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被自治区、内蒙古军区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今年,又被国防部表彰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兵役征集任务。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全旗上下高度重视,部门联动协作,把征兵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
我旗历届党政军领导都高度重视征兵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军事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乡镇也相应成立了征兵工作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派出品德好、素质高的干部参与征兵,形成了上下联动、全民动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为征兵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每年的征兵工作,上至旗委、政府,下到嘎查村委会、村民小组都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在征兵期间,旗委书记陶格陶、政府旗长斯庆同志经常深入征兵第一线,坚持到征兵办现场办公,随时掌握征兵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征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征兵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兵员质量。在每年征兵工作开始前,公安局、卫生局、监察局等单位领导都要向旗领导签订“军令状”,保证不给部队送一个“次品”。卫生部门认真把好体检关,每年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医疗技术骨干,组成专家型的体检队,实行苏木乡镇检查、旗初检、复检等多次体检和主检医生交叉互检的形式,确保了兵员身体健康,体质优良;为把好政审关,公安部门不徇私情,认真深入了解掌握政审对象的情况,将不合格兵员挡在兵营大门外。正是各部门认识到位、高度负责、严格把关、协同配合,确保了我旗送出的每一个士兵都是合格的兵。
作为全国“双拥”模范旗,为进一步解决好征兵难的实际问题,旗委、政府竭尽全力,认真落实上级的政策和标准,始终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100落实优抚款和伤残军人抚恤金、转业复退军人和随军家属安置率达到100,形成了全旗上下重视、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通过专款划拨、群众统筹等形式确保了优待金落实到位,在连续安置150多名城镇退伍兵的基础上,今年又安置了30多名复退军人;对农村牧区的优秀退伍兵,地方党政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将他们吸纳为村党支部书记、村长,这样,既为退伍军人发挥作用提供了平台,也为他们解除了后顾之忧,营造了一种一人参军、全家光荣和积极参军报效祖国的良好社会氛围。尽管我旗财政十分困难,但每年都要安排30多万元的慰问金,在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旗领导都要深入到部队和军属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既体现了党的关怀、人民的厚爱,又拉近军民之间水乳交融的关系,从而极大地调动了适龄青年报国参军的积极性。
二、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做到“一季征兵、四季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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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我旗能够实现连续15年无退兵,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上级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旗人民积极参与的结果,是旗委、政府坚持党管武装、重视国防建设的结果。今后,我旗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兵役法》、《国防法》和《国防教育法》,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聚全旗之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征兵工作,为促进经济和国防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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