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部分学习心得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学习心得

通过公路局组织学习《侵权责任法》后,我对《侵权责任法》有了进一步了解。《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其中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我认为这条规定和我们公路管理机构密切相关,影响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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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明确“管理职责”是“公共道路本身”还是“公共道路通行秩序”,问题就可以解决。《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公路”的管理职责有不同的。如果是影响交通安全的或者人身安全,车辆安全没有受到保护,应该明确是交警的责任;如果是影响公路安全的包括设计瑕疵、公路管理瑕疵的,就是公路管理机构的事。

《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又一次把路障清理职责交叉问题暴露出来,对堆积物的处理,应该引起各个管理机构的高度重视,当务之急是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正确区分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路完好、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