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急诊工作管理制度

门诊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4.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及方案

5.建立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6.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7.加强医德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会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及门诊管理水平

8.认真接待对门诊服务质量进行投诉的患者,用科学妥善的方式处理投诉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业务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日常行政工作由门诊部管理。各科主任应当加强本科室的业务技术指导。各科室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2.门诊实行医务人员轮转制,每3个月至半年轮换1次,人员轮换时,应与门诊部协商,并报医教部。参加门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当由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3.主任、副主任医师应定期上普通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周至少1天,专科门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1次

4.门诊诊室的设置由门诊部统一规划。儿科门诊、肠道门诊、发热门诊相对独立。

5.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佩戴上岗证,热情接待来咨询的群众和关心体贴接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及对就诊者进行健康宣教

6.严格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并准时开诊,门诊部个别工作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出诊,必须提前向门诊部报告,并做出妥善安排。门诊部每天必须保证业务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对医师出诊情况进行考核。

7.各级医师对患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尽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简明、扼要、准确记载门诊病历,科主任、主任医师、门诊部应定期检查门诊病历及门诊医疗质量。

8.各科必须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重症患者或患者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治或会诊,对尚未确诊的危重患者应按照急诊处理

9.对需住院手术和治疗的患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院手续

10.门诊各科应与住院部和病区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11.门诊各科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就诊者均必须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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