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采血室消毒隔离制度
1、采血室人员要按照预防医院感染规范进行工作,采血人员必须戴帽子、口罩、手套,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静脉采血严格使用一次性负压采血管,做到采集血标本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给每位患者采血用手消液擦拭双手,采集标本不得污染容器外部,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
2、注意地面、物品、空气消毒,每天对采血室使用紫外线消毒1h,每日1次,用含氯制剂浓度为500㎎/l液体擦拭台面、门把手、座椅及其他物品,并拖地两次,止血带使用后用500㎎/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3、每月对采血室的空气、采血台面、手、做细菌学监测,按《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规定采血室环境空气中细菌总数≤500cfu/m3。物体表面细菌总数≤10cfu/cm2。手表面细菌总数应≤10cfu/cm2,消毒剂:(1次/季度)细菌数≤100cfu/ml,不得检出任何致病微生物,消毒液要求不能检出细菌。
4、使用后的采血针头放入利器合,患者按压采血部位针眼棉签,采血人员要告诉被采血人员放入门口处黄色袋垃圾桶内,不要乱丢弃,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做好采血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及运送交接、签字有记录,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5、使用后的一次性采血管标本处理集中处置,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执行。
第二篇: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血透室消毒隔离制度
1、血透室应当环境整洁、安静,按实际需要合理布局,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
2、病房和走廊地面每天湿式拖地两次,有污染时用消毒液擦拭消毒。每日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机消毒室内空气;自然通风每日两次,每次30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3、清洁区物体表面、环境表面、医务人员的手以及室内空气的消毒标准必须达到gb159821995中对iii类环境的要求,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卫生学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必须进行复查。当怀疑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必须增加采样点。
4、医生和护士在对病人进行有创性诊断和治疗性操作时,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对不同病人进行操作时,必须更换手套、洗手。
5、医护人员应定期体检,上岗前应进行血源传播性疾病检测,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操作中严格执行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6、工作人员进入血液透析室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换专用拖鞋,操作前后严格洗手。非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工作人员不得在血液透析室进餐或吸烟。
7、透析患者进入透析室前应更换拖鞋,所用床单、被套、枕套等一人一用一更换;被血液污染的衣物先消毒再清洗,并标识明确。
8、使用可复用透析器时,必须遵照《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执行;一次性血液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9、患者首次透析前必须做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各项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
10、传染病患者血液透析应在隔离透析区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并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
11、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病人时,必须及时向感染管理科汇报,并及时进行血培养,暂停收、出病人,积极查找感染源,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2、废弃的血液透析器、注射器、医疗垃圾按我院医疗垃圾处理规定处理。
第三篇:血透室医院感染监控和消毒隔离制度血透室医院感染监控和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通道更换工作鞋后进入更衣室,更换干净整洁工作衣帽后进入工作区,洗手,戴口罩,按工作要求穿戴个人防护设备。非血透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参观人员必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按规定要求入室。
2.严格遵守无菌操作原则、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人员在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手卫生规范。
3.严格划分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患者进入透析室应换鞋。
4.血透室每日早、中、晚开门、窗通风2—3次,保持空气新鲜。血透室内每日消毒机消毒空气3小时,每月对血透室进行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等培养一次,每季度紫外线灯管强度监测1次。
5.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对于hbsag、hbsab及hbcab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对于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每6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感染指标。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
6.乙肝和丙肝患者必须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感染患者使用的设备和物品应有标识。护理人员相对固定。急诊患者应专机透析。
7.(1)护士按治疗需要在透析准备间准备治疗物品,并将所需物品放入治疗车,带入治疗单元的物品应为治疗必须且符合清洁或消毒要求。(2)治疗车不能在传染病区和非传染病区交叉使用。(3)不能将传染病区患者的物品带入非传染病区。(4)不能用同一注射器向不同的患者注射肝素或对深静脉置管进行肝素封管。
8.(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重复使用。(2)透析器管路不得复用。(3)乙肝、丙肝、梅毒及艾滋病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4)一次性物品用于一个患者后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5)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9.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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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十、无菌物品贮存架或柜必须离地面20厘米,离墙5厘米,离天花板50厘米。存放间应保持正压,每天湿式清洁二次。贮放架、运送车必须保持清洁干燥,并定期清洁消毒处理,限制人员进出。十
一、认真落实科室无菌物品送检培养,工作区空气质量、环境、物品表面及手卫生检测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质量。
十二、认真落实清洁制度,每日坚持湿扫,采用空气净化设施、紫外线照射消毒,严格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