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篇:
15.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内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内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3、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防止压积、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对病房内存放的药品要定期检查,并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5、抢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内,定量、定位放置,标签清楚,每日(或按抢救车封条管理制度)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6、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单独存放并加锁。
7、需要冷藏的药品(如。冰干血浆、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精神药品分别放置,高危药物应在相应药柜上贴黑色“高危药品”警示标识,药品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有计划使用,制定专人管理、领取和保管,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和浪费。
9、药瓶标签规范、清晰。内服药标签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麻醉、精神药品为黑色边。标签上标有药名、浓度、剂量。凡标签不清、破损、模糊等应重新及时更换。
10、患者的药物专药专用,准确给药。停医嘱后,出院或死亡病人的剩余药品应及时收回处理。
11、病人用药均必须从本院药房取得,护士有权按规定拒绝一切外来药品(包括自备药)的使用。若非用不可,应在科主任同意下,患者或其家属在《福鼎市医院外购药品协议书》上签字后护士方可执行。
12、病房毒、麻药管理要求: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持一定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签全名。
(3)医师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该患者使用,使用后保留空安瓶。(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正楷签名。
(5)如遇prn医嘱且当患者需要使用时,仍需有医师所开的医嘱、专用处方,并保留空安瓶。
护理部
2014年12月11日(修订)
第二篇: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临床病种和需要,经专业主任审核,报药剂科和主管院长审批设置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药品。
2、药柜内口服药应使用统一药瓶,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颜色的药片,瓶签清洁、规范,有中英药名、剂量。
3、及时清退病人未使用完的针剂等余药,贵重药物专人专用。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①、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储存各环节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帐数相符。
②、患者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或者废贴数量。
③、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收回空安瓿,核对批号和数量,并作记录。由专人负责计数记录。
④、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士长、护理部、药剂科(晚上及节假日向医院总值班汇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剧毒、有明显标志,并分别放置,专人管理。药柜每周整理一次,包括清洁卫生、清点药品数量、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过期药品及变质药品,及时清理。发现药瓶标签与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同类针剂但不同批号不得混放。
6、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编号排列,定位存放,每次用完及时补充,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
吴氏医院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
第三篇:病区药品管理制度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1)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和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账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以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3)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4)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5)定期检食药品数量、质量、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6)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7)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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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抢救药品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保持随时能取用。
5、毒、麻、精、放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6、药剂科对病房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精、放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