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剖析报告
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对近期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腐败问题频发反思暨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现状摸底调研的通知》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内公立医院(县*医院、县*医院、县*医院、县*医院、县*医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调研。现将全县县级公立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调研情况剖析报告如下:
一、县级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现状
(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县级公立医院在开展医疗管理的同时,注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医院的各项业务工作、医德医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体系,明确风险隐患。各医院制作了核心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监督责任链条式传导图,主要负责同志能够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带头严守纪律,严负其责,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班子其他成员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责,对分管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提醒,增强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意识。各医院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大型设备购置、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坚持做到民主、透明、公平、公正,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和主要负责人“六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同时,按照纪检监察组和县卫健局党委要求,组织院内全体党员观看《*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心存侥幸“赌”人生,监管缺失“责”难逃》等警示教育片,开展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司法等问题自查承诺,开展了春节、“五一”、中秋、“十一”重点节日纠“四风”、树新风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使县级医疗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到有效进展
(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情况。我县县级公立医院以《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政策为依据,各医院均成立了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班子成员、临床科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及药剂科主任,并根据规定时限对人员进行调整,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品采购、调剂、调整药品品种、协调供应企业等事宜;需采购的药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医保药品目录》采购,非目录内药品一般不予采购使用,目前除部分药品未执行网采外,其他所有药品均实行网上采购。医院积极参加国家、省际联盟组织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积极引导和鼓励临床科室使用带量采购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做好药品采购、销售和货款支付管理工作。促进医院合理用药,降低患者医疗费用,杜绝临床滥用药品现象的发生。
(三)医疗耗材购销制度执行情况。…….
(四)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情况。医院严格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规定,始终坚持从资质合法合格、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的企业采购使用,坚决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积极倡导临床科室优先使用国家基药,国家、省际联盟带量采购药品,要求科室要经常组织大家学习《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有关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面。廉政文化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虽然平时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的培训教育力度,但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在平时工作中,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对业务工作安排部署的较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在执行过程中还不够严格、制度的刚性不足。
(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方面。药事管理环节流程不够优化,衔接不够流畅,影响临床供应与药学服务开展。各医院药品带量采购不够及时,未按规定完成采购合同中药品采购数量,个别药品回款不及时,未按规定时限(30天)支付药款。部分配送企业配送不及时、不确认配送或确认后又拒绝配送,造成配送率不高,影响了医疗机构临床药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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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强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坚持严的主基调,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正风肃纪反腐,坚决遏制医疗领域腐败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从思想源头上预防腐败,推动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三)强化“一把手”监督。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为。正面清单做到全面具体,为履职提供正向指引;负面清单详细罗列明令禁止事项,亮明“警戒线”,避免踩红线、闯雷区;强化教育培训,让“一把手”知晓权力有界,清楚那些事情必须做、那些事情不能做,促进领导干部持续改进作风;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立项审批、招投标、资金拨付等工作和工程研究“末尾表态”制度,有效构建“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信访举报渠道,利用上级交办、下级报送、巡视巡察移交、纪律审查、专项检查中发现等多个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线索,重点抓容易滋生腐败的医药、器械采购,工程建设、重点岗位人事、医疗质量等环节,完善监管制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惩治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为“十四五”全县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