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乙脑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全力做好乙脑防控工作。市政府成立市乙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乙脑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挥。工作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乙脑防控工作,提高责任意识加强领导;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乙脑的危害性、严重性和防治常识,加强宣传;市动监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乙脑防控工作,密切配合。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有效防控乙脑的发生和流行,根据《全国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方案》及省、丹东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遵循政府领导、全民参与的原则,全力做好乙脑防控工作,力争实现我市没有乙脑疫情发生。一旦发现疫情,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把危害和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乙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乙脑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挥。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局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市卫生局、市爱卫办、市动监局、市教育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财政局、市广电局、市民政局、市气象局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负责全市乙脑综合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乙脑日常防控管理工作,乙脑防控工作技术指导、蚊虫日常监测、乙脑疫情监测、乙脑疫情的预警等。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负责组织安排各行政村(或自然屯)的灭蚊、防蚊工作和各项具体防治工作的实施,做好乙脑防控知识的宣传。

市卫生局。按照《2009年辽宁省流行性乙型脑炎监测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蚊虫监测、三带喙库蚊带毒率监测、宿主动物监测以及乙脑人群抗体水平监测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对疫情进行实时监控,做好疫情处理工作。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对乙脑病例诊断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降低病死率。要密切关注群发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集中发生,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爱卫办。广泛开展以灭蚊、消灭蚊虫孳生地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改善生活和居住环境,清除卫生死角。要指导各乡镇灭蚊工作,加强对牲畜棚(特别是猪圈)等场所的灭蚊力度,降低蚊虫密度,消除乙脑传播隐患,减少人群感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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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乙脑防控工作,提高责任意识,成立乙脑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乙脑防控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乙脑的危害性、严重性和防治常识,积极宣传防蚊、灭蚊方法。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防病意识。要教育群众圈养家禽、家畜,加强对饲养场所的消毒和通风。动员群众尽量减少傍晚户外活动,落实防蚊措施,切断乙脑传播途径。

3.密切配合。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市动监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做好本部门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乙脑防控工作。市爱卫办要加强指导各单位开展以灭蚊和消灭蚊虫孳生地、综合整治环境卫生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疾病预防机构要积极开展蚊虫监测工作,乙脑蚊媒与动物宿主的监测、健康人群乙脑抗体水平检测,做好乙脑疫情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