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扬救死扶伤,互助互爱的人道主义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贯彻《献血法》,提高血液质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主要措施

(一)广泛宣传

文化、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向社会做好无偿献血和血液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献血法》的内容和血液的生理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具体体现。献血对人的身体健康没有影响。无偿献血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考核一个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每个健康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

(二)分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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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献血对象的待遇

《献血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自20*年起,无偿献血者要持本人身份证献血,献血的同时由四平市中心血站发放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者本人可凭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及其他有关证件到四平市中心血站办理免费用血手续,无偿献血者本人可免费供应献血量两倍的血液,其子女、配偶、父母可免费供应献血量的血液。四平市中心血站给无偿献血者免费办理总额10万元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