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坚持安全为先、预防为主、完善机制、依法监管、服务发展的原则,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狠抓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的落实,建立标本兼治的科学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1.抓好食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整治。深入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兽药及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突出整顿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资品种;普及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责任部门: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2.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切实解决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白酒、饮料和儿童食品等10类质量安全问题和隐患;加强对小企业、小作坊、有制假劣迹企业和质量不稳定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违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重点查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质监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3.抓好食品市场流通环节的整治。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农村集市,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严肃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加工和销售食品的行为;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重点查处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的行为。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商业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4.抓好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开展“健康餐桌促进行动”,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体用餐单位为重点,开展节假日、重大活动及群体性聚餐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县药监局、县教体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5.开展节假日期间食品市场的专项治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优势,针对节假日食品市场特点,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的行为,重点监管集贸市场、超市、餐饮业等单位,重点检查肉及肉制品、大米、面粉、水果、蔬菜、水产品、酒、糖果、饮料、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假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品种,进一步规范节假日食品市场秩序。

责任部门:县质监局、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商业局、县农业局、县药监局、县监察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二)加大药品监管力度,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6.开展药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对社会危害性大、涉及面广、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案件。(1)严厉查处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2)严厉查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3)严厉查处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或从无证渠道购进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盐酸曲马多的行为;(4)追踪非法药品渠道,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5)对我县高校周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秩序开展专项整治。

责任部门:县药监局

完成时间:全年

7.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监听、监测,大力整顿虚假违法药品广告,重点查处从无证渠道购进广告药品和无证销售广告药品的违法行为

责任部门:县工商局、县药监局、县纠风办

完成时间:全年

8.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1)对药品生产企业继续实施“三级”驻厂监督员制度,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2)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注射剂、生物制剂、血液制品、疫苗、麻黄碱类、可待因等高风险品种重点监控。(3)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巡查力度和频次。

责任部门:县药监局

完成时间:全年

9.着力强化医疗器械监管。(1)以列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的企业为重点,对全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2)开展以经营、使用高风险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为重点的专项治理。

责任部门:县药监局

完成时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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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各监管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同时,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职能,督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和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追究责任。县监察局、县纠风办等单位要采取常规检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力求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同时加强对效能投诉的受理和办理,严格实行行政问责,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