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我市“五五”普法规划纲要,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法制意识,创造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法制宣传办公室、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创建“法治医院”,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市“五五”普法规划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监督、依法保护群众健康权益。为推动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局机关任务

1.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工作正常开展,全年召开不少于2次的普法工作会议,有普法工作专职人员

2.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动态公开栏普法栏目,全年不少于2期法制宣传内容。组织普法讲师开展普法宣传,全年不少于6次。全年组织不少于2次的民营医院负责人法制培训。

3.积极配合并参与市开展的各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全年邀请市“五五”普法讲师或其他法律专家到本单位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培育1—2名“学法用法”典型。

4.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编写或请相关部门共同编写不少于2份适宜本部门的法律学习资料

5.除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普法考试外,还要组织本单位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

(二)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任务

1.调整普法工作领导组织,且分工明确,工作正常开展。全年普法培训不少于2次,有普法工作兼职人员。

2.设立法制宣传栏,每年更换不少于4期;窗口单位有免费赠阅的专业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开展学法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

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完整,普法台帐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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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有机结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培养人民群众健康卫生的生活习惯,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高群众健康维权能力。

(七)加强医学院校实习生的法制教育

人民医院、中医院要有针对性地在医学院校实习生中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实习生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