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建设,使广大居民充分享受优质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委、市政府将卫生惠民工程列为重点民生工作,通过加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优化医疗卫生布局,夯实社区卫生基础,创新卫生服务机制,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努力为居民健康多做实事。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方便、价廉、温馨、安全”的社区卫生服务

(一)工作目标

1.完善服务,就医方便。每个建制镇都建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城区建有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都建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医生既坐诊医疗又上门服务,并开展电话咨询、预约和24小时全天候服务,方便居民看病。

2.优惠服务,收费价廉。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六免二减”,即挂号、诊疗、一类疫苗接种、健康建档、康复训练、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服务项目不收费,检查和治疗费用减免10%。逐步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

3.温馨服务,环境优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面积农村不少于80平方米,城市不少于120平方米。环境宽敞整洁,流程简便合理,态度热情和蔼,并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服务。

4.帮扶服务,就医安全。开展市级医院挂钩帮扶社区卫生工作,市人民医院挂钩金城镇、直溪镇、薛埠镇、朱林镇、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挂钩开发区、指前镇、儒林镇、尧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都有经验丰富的医生坐诊和预约会诊,疑难重症及时转诊。社区医生均通过省级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其中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达40%以上。医疗装备达到省级标准,能基本满足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

(二)工作措施

1.规划布局。(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到2011年城区建成金城镇、开发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设在金城镇卫生院、城东卫生院和市二院。金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规划建设已到位,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城东卫生院规划搬迁到经济开发区内,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市二院搬迁到城南新区。到2009年底以各居委会为行政区划建设15个标准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在2008年完成7个的基础上,2009年再完成8个。(2)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的要求,重点建设8个建制镇(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6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009年启动朱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尧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地新建,改扩建直溪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尧塘镇水北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

2.创新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坚持“中心带站”的原则,以中心覆盖为主,站作为补充。在管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服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制度,基本药品实行统一目录、集中采购。完善市级医院帮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机制。

3.规范标准。(1)明确城区新建小区配建用房。新建小区配建的社区卫生用房由规划部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加以明确,市卫生局参与用房验收,无偿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2)配备卫生专业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全科医师和护士2-3名,并在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医师。(3)搞好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全科医师必须到省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社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任务。

4.公益补贴。市政府建立稳定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1)市政府通过购买或新建无偿提供社区卫生机构的用房,在未无偿提供用房前,市财政对社区卫生机构租赁用房租金予以全额补助。(2)符合省定基本装备标准的社区卫生机构,经市考核验收,由市财政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给予贴息补助,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按10万元/个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新建、改造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按5万元/个标准一次性给予补助。(3)市财政从2009年起对公共卫生服务城市按户籍人口每人20元标准、农村按户籍人口每人10元标准予以补助,并逐步增加;对已实行的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六免二减”按实际让利的金额,经核实后予以全额补助。(4)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费用由市财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35%、65%的比例分别承担。

5.严格考核。由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对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达标考核验收。依据《城市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考核标准》实行两级考核、奖优罚劣,市卫生局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立激励和淘汰机制,对完成任务好、服务质量优、居民满意度高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给予表彰,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时调整、退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卫生服务功能

(一)工作目标

1.健全机构网络。加强市镇两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医疗急救和采供血机构建设,机构网络健全率100%,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装备达标率100%。

2.提高服务能力。确保全市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控制传染病的发病率和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预防血吸虫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发生,提升慢性病的防治水平和母婴保健水平,降低慢性病及新生儿、孕产妇的死亡率;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保障全市临床用血和用血安全。

(二)工作措施

1.加强机构建设。2011年前将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血站、120急救站、医学会、居民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含新农合)、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到城南新区。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根据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江苏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基本标准和要求》,规划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

(2)市卫生监督所建设。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规划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并在尧塘、薛埠两个中心镇设立卫生监督分所。

(3)市血站建设。按照《血站管理办法》和《血站建设标准》,规划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4)市120急救站建设。根据江苏省卫生厅《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规划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2.明确服务项目。围绕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开展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免疫预防接种、重大传染病防治、妇女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食品和饮用水的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八项服务。

3.提高装备水平。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装备水平必须达到国家对县(市)的基本配置要求,保证正常运转。

三、加强医疗机构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一)工作目标

1.确立医疗中心。建立并完善以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确立市人民医院为综合性医疗中心,市中医医院为中医综合性医疗中心,均以基本现代化医院为目标,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市二院为大专科小综合的精神病防治专科医院辅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重点加强综合医疗中心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2.控制医疗费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平均住院天数降低10%,大型医学检查结果同级互认,杜绝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人均门诊、住院费用增长幅度低于同期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的增幅。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低于省定标准。药品、试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价格降低部分让利于患者。

3.实行优惠政策。对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特困职工、重点优抚对象、计生优抚对象实行“十免十减半”,即门诊挂号、诊疗、注射,住院诊疗、空调、注射、陪客、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大便检查费用全免;急诊观察床位费、住院床位费、护理、手术、x线透视、心电图检查、脑电图、b超检查、血液透析、肿瘤化疗项目费用减半收取。对患有重症特种病的特困人群实行诊疗按成本收费的优惠政策。逐步完善惠民医疗服务网络,市二院定为“惠民医院”,设置适量惠民床位,对特困群体在实行“十免十减半”的基础上,其他费用按一级医院标准收费。

4.提供优质服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和导医、咨询服务,服务态度热情和蔼,一视同仁,开展预约挂号和分楼层挂号、划价收费,服务窗口实行弹性工作制,病人等候时间、等候人数低于省定标准。对无陪护的危重、老弱、伤残等特殊病员实行陪同就医。集中采血检验和发放报告单,候诊区提供轮椅、饮用水、电话等便民设施;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选择权,实行医患沟通书面告知制,公开患者投诉渠道和流程,及时妥善处理投诉;定期向社会公示医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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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对卫生惠民工程的领导,将卫生惠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保质保量全面推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不断总结完善,全面完成卫生惠民的目标任务。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建立稳定的卫生惠民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为卫生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经费保障。市财政要将各项卫生惠民专项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做到各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四)完善制度,加强督查。建立长效的考核评估机制,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评估工作进度和质量,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