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60号),市食安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市食药监局(市食安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坚决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在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三、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结合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以高风险的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高蛋白含量食品、儿童食品、水产品和卤制品等熟食制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加工聚集区、食品添加剂经营集散地、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以小型食品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三聚氰胺、苏丹红、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瘦肉精、吊白块、甲醛、工业硫磺、亚硝酸盐以及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所列出的检测项目为重点抽检物质。
四、责任分工
(一)市食药监局承担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有关部门在专项整治中的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组织对专项整治工作中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
(二)市农委负责制定农产品种植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三)市动监局负责制定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工作。
(四)市商业局负责制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市质监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单位的专项整治。
(六)市工商局负责制定食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现场制作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七)市卫生局负责制定餐饮消费环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制定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负责市场销售的进口食品和我市食品出口基地的监督检查。
(九)市公安局负责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暴力抗法案件。
(十)市监察局负责组织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行为。
(十一)各级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相关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单位是第一责任人。
五、主要工作
(一)农产品种殖和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大力加强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和水产品“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审定公布的农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使用违禁农药、鱼药和饲料添加剂的问题,使我市果蔬产品、水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和违禁物质检出率明显下降。坚决杜绝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此项工作由农委负责,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二)畜禽养殖和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大力加强饲养场、屠宰场和流通环节畜禽产品磺胺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抗生素等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严厉打击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制售假冒伪劣、添加违禁化学物质等违法行为,严格监控在饲料和原料乳中加入三聚氰胺等违法行为;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销售;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以及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动监局、商业局负责,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三)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和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特别是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回收使用过期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且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和城乡结合部,要加大产品的抽检和监控力度。既要严格监控如吊白块、苏丹红、工业染料等以前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又要密切关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种系统性风险的再次发生。重点抽查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高蛋白含量食品、儿童食品和熟食制品。对问题严重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依法吊销证照;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此项工作由质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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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加强反馈,督查督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向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遇有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报送。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和2009年3月15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情况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
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工作进展不利,存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