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安全生产执法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现结合市直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和发展安全生产好势头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为重点,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市直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年度控制考核指标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使职工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观念,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技能与素质

三、重点范围

*市卫生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市直卫生系统各单位。主要包括: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高压氧仓、电梯、单位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毒麻药品、危险化学品、酒精仓库等;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单位的用电、用气及行车安全;单位食堂的用餐安全;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居民区和场所的安全等。

四、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2、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

3、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6、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交、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和单位的墙报、黑板报、广播站、报刊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单位“三项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引导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三项行动”中。

在“三项行动”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及时总结上报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典型推动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行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狠抓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同时还要组织开展单位职工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要加强“五一”、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