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局卫生督查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卫生监督局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两项活动”,加强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新医改方案》,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卫生监督形象。同时紧紧抓住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有力契机,积极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确保了无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现将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以“两项活动”,促行政效能全面提高

通过开展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宣传活动和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提高履责意识和行政效能。一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简化办事程序,便利于民。在原先公开了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和社会服务承诺等工作程序的基础上,配合县政府法制办进一步明确和公开了6个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及其收费标准。二是坚持“两项活动”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做到有诉必应、有应必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了行政执行力。今年上半年以来,受理各类投诉5起,其中食品2起,非法行医2起,职业病1起,办结率达100%,保证了消费安全和社会稳定。三是加强单位制度和工作规范的督导落实,积极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活动。上半年来已开展6次卫生监督稽查活动,有效地规范和促进了卫生监督执法和机关效能建设。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近半年以来,先后集中开展了有关查处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等业务培训2次,全县各乡镇卫生监督检查员及县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逾60人次参训,并参加了考试测评;单位还组织了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和《新医改方案》等5次集中学习培训,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近百人次;安排监督员参加省、市举办的专业(会议)培训3次,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学习,有效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了《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宣传活动。上半年以来,结合我县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要求,重点开展了对小学、幼儿园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及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到了以宣传带执法,以执法促宣传。共开办相关卫生知识宣传专栏6期,发放各类宣传单册近千份,出动宣传车26台次。根据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函[]230号)精神,4月29日,我们会同县安监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在中百仓储门前广场开展了以“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主题,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现场义诊为主要内容《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共接待咨询群众30余人次,发放《职业病防治法》单行本、宣传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资料100余册(份)。相关单位、县乡镇卫生单位张贴和悬挂标语横幅50余(张)幅。

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发布相关《卫生监督工作信息》3期,科学发展观专题信息3期,利用电视台新闻宣传6次。通过大力宣传,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守法意识,增强了消费者卫生安全和维权意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积极开展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

按照县委、政府提出今年必须实现的创卫工作目标,通过向外学习借鉴,强化组织领导,挑选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积极开展了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一是按照县创卫办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划分,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分管领导亲自抓,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工作专班,保证了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细化标准,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我们采取对照《湖北省卫生县城创建标准》抓落实的有效方法,将人员划分为餐饮、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水质等3个组,对城区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和制供水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共400余家,实施创建责任划片到组的工作机制,跟踪检查、反复督导,检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00余人次,车辆150台次,保证了创建效果。在县创卫办举行的模拟验收和省组织的灭鼠、灭蟑两个单项达标考核验收工作中,实现了重点行业和单位一次通过的预期工作目标。三是组织专班及时开展创卫资料收集整理,使单位创建和县城创建同步进行,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对单位和卫生监督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四是大力开展行之有效的创卫宣传工作,使创卫工作深入人心,从而保证了创卫效果。共印发食品、公共场所等宣传资料2300多份、开展现场宣讲和技术指导580多次、开办宣传专栏2期、悬挂标语横幅10余幅。同时单位还积极开展了爱卫清洁大扫除、灭鼠灭蟑和控烟活动,形成了人人参与创卫的良好局面。

五、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

结合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严格准入条件,严把准入关,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卫生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审发卫生许可证件1321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096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68件,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8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49件)。

上半年共处罚食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违法案件9起,罚款人民币3800元(其中一般程序2家,罚款2000元;简易程序7家,罚款1800元)。其中食品4起,罚款1900元;医疗机构1起,罚款1000元;公共场所4起,罚款900元。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

1、积极开展手足口病防控。今年上半年,根据省市县防控手足口病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对全县医疗机构手足口病的督导检查。一是从3月底开始,历时1个多月,对城区所有医疗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开展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61家,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61份,现场指出各医疗机构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执法文书的形式把手足口病的防控要求告知各医疗卫生单位二是积极开展手小学、托幼机构、公共娱乐场所足口病卫生监督检查,有效防范疫情的发生。根据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卫办发[]13号)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5月份以来,我局与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机构联合组成三个工作专班,开展了以小学、托幼机构、公共娱乐场所为重点,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主要内容的手足口病防控卫生执法活动。共检查小学、幼儿园42家,公共娱乐场所8家,巡回监督检查达291家次,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针对各医疗机构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个别幼儿园食堂条件不完善;各小学、幼儿园对学生、幼儿晨检记录不规范;多数幼儿园对幼儿的玩具及其他公共用品,物体表面消毒不落实;部分幼儿园餐厅、加工间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到位等情况,我局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35份,责令限期改进。

2、认真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一是成立了县卫生监督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开展城区基层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6月5日下午在县疾控中心五楼会议室举办了城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甲型h1n1流感培训班。三是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监督检查。5月25日至31日,对全县11家医疗机构,从检分诊台的设立、发热门诊的启用和运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培训、医疗废弃物处理四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现场督导检查。对各医疗单位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指导方案,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由县卫生监督局督办到位。

(三)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1、基本情况。截止6月底,共审发卫生许可证1096个。其中食品加工业80个、食品批发零售业656个、饮食服务业360个(集体食堂24个)。落实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对餐饮业、食品加工、学校食堂许可量化监督覆盖率达100%,上半年已体检培训2399人;办理健康合格证2392个。调离患“五病”从业人员7人。采样检测各类定型包装和散装食品109件,合格106件,合格率97.25%;餐具消毒效果检测正在进行中。

2、开展集中体检办证,便利于民。3月份,分别在河口、洋坪、荷花三个乡镇分设临时体检站,进行集中体检办证,共体检552人,实施卫生许可363家单位。

3、为保障我县的食品卫生安全,积极开展各类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和保障工作

(1)开展节前检查,保证节日食品安全。我局组成工作专班,进行了元旦、春节、“五·一”节前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元旦、春节、“五·一”节前夕,组织专班进行节前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和卫生检查员105人(次),检查餐饮业298家。对存在问题的31家单位户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共查处、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共计54.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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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三)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四)深化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监督与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和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