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规范执业行为,方便群众就医,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有关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化为人民群众服务意识,积极推进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全行业监管,依法执业。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开展“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卫生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在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并做好各阶段的经验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结合各单位实际,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全面规范执业行为。
三、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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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8、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医疗机构通过一定的媒体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均属医疗广告范畴。各级医疗单位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发布医疗广告,必须具有省卫生厅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并按照核定的内容发布,不得进行任何改动。各级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规定和程序、内容、方式开展医疗信息、广告发布,要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工商、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立即进行自查自纠,自觉规范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医疗单位社会形象,防止误导医疗消费行为,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四、监督落实
各级医疗单位必须要将“医疗质量规范年”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和深化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来抓。建立监督落实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抓实抓细,建立奖惩措施,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县卫生局将通过明查暗访,以实地考核、问卷调查、对口检查等形式督查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今年单位综合评议的主要依据之一,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对问题较多,群众反响较大,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县卫生监督所根据职权范围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