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民生保障专题研讨汇报材料
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紧扣工作重点,打造特色亮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年及“十三五”时期任务开展情况
(一)任务完成情况
1.构建退役军人服务网络体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调整组建了以市长为组长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成“两站一中心”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全市共设190个服务中心(站),按时完成了省里要求的工作任务,开展了15个县级示范型服务中心(站)建设活动,全员参加省级评比,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打通了服务退役军人最后一公里。
2.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十三五”期间共接收16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作为吉林省内四个县区试点之一,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信息系统(一期)先行试点任务。举办了退役士兵迎接仪式,开展全员适应性培训、4次专场招聘会,引导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29名退役士兵顺利就业。协助市就业局为5名退役士兵办理创业补贴。为24名下岗失业,生活困难志愿兵发放生活补助,为“两参”退役军人开发专用岗位73个,解决生活困难退役士兵实际问题。
3.扎实开展双拥优抚工作。共组织了6次走访慰问活动,为驻桦部队、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送去慰问金(品)30余万元,为50名建国前退役的老兵发放建国70周年纪念章,为77名健在的抗美援朝志愿军发放抗美援朝70周年纪念章。全年发放优抚对象事业费、抚恤金1521.9万元,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64.6万元,彰显了社会对军人、军属的关心爱护。
4.为退役军人提供社保接续服务。我市社保接续工作一直名列地区前茅,截止目前,共接收1951名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个人申请,现已进入个人缴费、企业资金和财政资金匹配阶段。
(二)亮点工作
1.做好退役军人帮扶工作。20**年共制定并下发了《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4项抚恤优待制度,加强了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精细化管理工作,为全市优抚对象发放医疗补助金14.9万元,为447名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缴纳2021年度医保14万元,为35名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提供帮扶资金3.5万元。首次甄选16家拥军企业、拥军商户,引导商户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让利活动,解决其实际困难。
2.着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一是坚持在信访稳定工作中落实责任、主动应对,抓小抓早、防微杜渐,积极化解矛盾,努力为退役军人解决困难。去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访事项231批次297人,全年无集体访,无进京访,较好的稳定了退役军人群体。二是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市信访联席会议确定,已为29名安置后未上岗的退役士兵安排了工作岗位,缓解了退役士兵的就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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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是做好驻军部队走访慰问,保证慰问金(品)及时发放,营造拥军优属的社会氛围。二是继续开展拥军企业甄选、让利活动,为我市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实际帮助。三是组织开展清明节、烈士纪念日大型纪念活动,传承英烈精神,弘扬爱国主义情怀。四是创建双拥模范城。今年我市已按要求开展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近期在组织工作自查。十四五期间,将把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作为重要任务,严格按照“双拥模范城”创建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补齐工作中的“短板”,抓好任务落实。
(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退役军人保障法》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我局将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工作指导,扎实做好xx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和解读工作。通过召开市退役军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深入传达《保障法》精神;组织基层服务中心(站)进行政策学习,提升服务质量;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宣传,为广大退役士兵做好《保障法》全面解读,帮助退役士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安置问题。深入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精神,结合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台的地方政策法规,通过细致摸排,了解我市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即下岗和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的基本情况,按照个人问题类别进行归类,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