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孝南区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孝南区是孝感市唯一的市辖区,是优抚大区,驻军部队较多。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双拥优抚工作,始终把双拥优抚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在抓。为了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我区以精、准、严、实为核心,完善了优抚管理制度和规范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立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体系,全面提升了双拥优抚工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现就我区今年的双拥优抚精细化管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推进抚恤补助工作精细化管理

(一)切实保障政策宣传与落实

在政策宣传上。结合去年政风行风评议和今天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我们利用网络、报纸、行风热线、电视问政等新闻媒体对双拥优抚政策进行宣传、解答;同时编印《作风建设文件汇编》和《民政一册通》对优拥政策标准问题进行宣传,发放到乡镇场街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和服务对象手中。

在政策落实上:

1.关于两参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落实。2007年,民政部出台文件,对无工作单位的两参退役人员实行生活补贴。2009年,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发文《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鄂办文[2009]59号文件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2009]54号),要求对城镇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进行两个补齐。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有工作单位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的通知》(孝感政办电[2013]33号)文件要求和孝感市民政局、孝感市财政局、孝感市人

1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孝感市市直落实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孝南区政办转发了区民政、财政、人社关于孝南区落实有工作单位两参退役人员两个补齐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孝南政办发[2013]87号)。孝南区对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的身份、工作单位、工资进行了审核,并在四月底开始启动落实资金。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46人,资金209.2万元。2013年的补齐工作测算完毕,符合条件的“两参”人员44人,需资金97.9万元,将在年底前落实到位。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提标按政策予以落实。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区已于2013年12月份以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工作的通知》,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新标准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2013年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9066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9668元,共发放941人,发放资金1126万元,已经全部落实到位;2014年我区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338元,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10580元。需发放919人优待金1245.3万元。区政府已纳入财政预算,决定于年底前落实到位。

3.调整提高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2014年5月14日,孝南区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提高孝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的通知》,调整提高孝南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待遇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孝南区优抚对象门诊补助:其中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

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年补助从150元提高到6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年补助从50元提高到300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孝南区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在扣除各定点医院医疗减免的基础上,经参保医疗机构按规定比例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各定点医院给予医疗补助:其中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享受定期抚恤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补助40%,年度内总额不超过60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定期补助的无工作单位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补助30%,年度内总额从不超过3000元提高到不超过4000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抚对象,其住院经过定点医院医疗减免、参保机构报销、定点医院医疗补助后,个人支付仍有困难并影响其基本生活的,在医疗终结结算期间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给予医疗救助,年救助金额从不超过4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0000元;对个别患特殊大病的优抚对象,可视情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二)、加强优抚数据的精细化管理

我区对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年满60岁的部分烈士子女生活补助;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严格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给予申报、审批。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依政策按程序报省、市审批,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做到一人一档。但2004年以前残疾军人档案不齐,我们正在趁今年的伤残军人换证之机,完善所有残疾军人档案。辖内优抚对象减员情况除了依托民政办工作人员上报外我们还和殡葬管理所信息3

共享、下乡入户核查,做到了及时对辖内优抚对象进行新增和减员,实现了优抚对象的动态化管理。优抚对象的身份证认证工作自2013年12月份至今,经过多次进村入户,现进入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的身份证认证9859人,认证率达到97.9%,还有一部分对象因为外出打工、投亲未联络上,第一代身份证未更换、身份证消磁、身份证遗失等原因没有完成扫描,我们正在通过多渠道联络、督办,将在今年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时认证完毕。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推进烈士褒扬工作精细化管理

建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我区收到上级拨付烈士纪念设施转款128万元,截止2014年清明节前已完成零散烈士墓173座、纪念碑亭1座。我们根据我地民俗对零散烈士墓维修制定方案,征集民意,确定统一款式。为确保对抢救保护工程质量的监管,做到高起点、高质量的维修改造,我们请了一支专业的施工队伍,对辖内就地维修的零散烈士墓进行了统一的维修。现已就地维修161座,每座墓在修缮前都与烈士家属签订了管理保护协议、所在村社乡镇场街开发区提供佐证材料,在完工后建立了完整的档案。完成了12座零散烈士墓集中迁建。我区在没有独立烈士陵园的情况下在孝南区民政局烟灯山公墓划出一块独立的墓地进行规划、设计作为烈士集中迁建陵园,此工程在今年清明节前完工并完成迁建任务。对已完成改造任务的墓和设施的三张照片(原有、现有、佐证)8

已全部录入系统,建立了准确、完整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