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慰问退役军人座谈会活动方案
篇一
为发扬我区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巩固省“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引导、保护和发挥转业复员和退伍军人的工作积极性,密切党政军关系,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现结合我区实际,拟将慰问活动安排如下:
一、慰问对象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
2、辖区内4个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
3、区内6名
三、四级残疾军人(原一等伤残军人);
4、街道、乡、**管理局110名困难优抚对象;
5、区直机关单位“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26名老复员军人;
6、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和退伍军人。
二、慰问方式和慰问对象安排
1、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武装部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军单位(16个);
三、四级伤残军人(6名);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4个)(附件一)。
2、区直部门走访慰问“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26名)(附件二)。
3、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召开座谈会,座谈对象为:现役军人家属代表,转业退伍复员军人代表,驻街、乡、**管理局部队现役军人代表。
4、各街道、乡、**管理局要在8月1日前做好区里安排的110名困难优抚对象的上门走访慰问,同时每个单位自己安排好各类重点困难优抚对象走访慰问,建议慰问经费不少于200元/人。
5、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区直机关各单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慰问。
三、经费安排
1、辖区内16个驻军单位、4家复退军人集中的困难企业、6名
三、四级伤残军人、13个街道(乡)110名困难优抚对象慰问费用由区政府民政专项资金统一安排。
2、区直部门“爱心献功臣”结对帮扶的老复员军人每户慰问标准不低于200元,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在8月1日前走访到位,并将情况反馈表交到区民政局双拥办或传真到4683234(附件三)。
3、各街道、乡、**管理局拥军优属座谈会及慰问走访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4、区直各部门、各街道(乡)、**高科技园、**管理局对本单位机关干部职工中转业干部、复退战士进行慰问的经费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四、媒体安排
宣传部负责联系电视台、报社等媒体记者,重点报道区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活动。篇二
20**年“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为继续把我镇拥军优属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按照上级要求,“八一”期间要广泛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复员退伍军人、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活动,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关于做好20**年‘八一’期间,开展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及“五老”人员活动实施方案”。
一、xx镇走访慰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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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对有些领导因公务忙而派代表来,村委会干部要同样陪同上门,原则上不要包办代理,避免挂钩联系户的误解。因为县委县政府有通知要求,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领导除应送上政府的慰问金外,挂钩领导个人还应有200元以下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3、各部门务必在8月1日前对本单位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一起,召开座谈会并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镇民政办下拔给各村的复退军人人均20元也可作为座谈会经费,有条件的村委会还可以组织其它相关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单位。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