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镇机关各部门:

**年秋季征兵工作已全面展开,为认真做好今年秋季我镇的征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县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赋予我镇的征集任务。根据省、市、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今年秋季征兵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准备阶段(7月5日前)

1、建立健全机构,成立征兵领导组,分级落实责任

2、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军事机关征兵工作会议精神

3、制定完成今年秋季征集任务和方案,提出兵员质量的具体要求

4、制定今年秋季征兵目测、体检工作任务,镇征兵领导组下达各村镇目测、县体检征集任务

二、宣传动员初检阶段(7月5日至8月5日)

1、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激发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参军的热情,各村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注重实效、发挥作用、搞好家访、统筹兼顾、内外联系,确保完成镇下达各村的体检征集任务。

2、择优推荐上站体检人员。要把思想好、身体素质好、现实表现好、文化程度高的各级各类院校(普通本科、高职高专、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2015年度应届毕业生推荐到部队去,上站体检比例达到50%,具体为: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

3、征集年龄。男青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17至21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4、征集条件。今秋征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年1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和政审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

1、各村在做好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征兵体检条件要求男青年身高1.60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现身高-110)千克];视力右眼裸眼不低于

4、6,左眼不低于

4、5。除面部、颈部和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外,其它部位文身或瘢痕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耳眼无可视性穿孔,不影响军容的为合格。身体健康,择优选送任务数参加镇初检,参加初检时适龄青年应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2、镇初检时间、地点:7月30日(即农历六月十五)上午8:30,各村民兵连长按照镇征兵办下达的任务数统一集中到镇政府大会议室参加体格初检,各村文书8月1号上午在镇征兵办领取参加县体检青年通知名单,并在8月4日下午前发放到参检人员手中,各村任务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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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政府将征兵工作纳入督查督办事项

2、镇对各村、社区按县实际征集新兵人数进行误工补助,其中输送新兵大学生(含高职和在校生)补助400元/人,高中毕业生(含中专)补助300元/人,初中毕业生补助200元/人

3、镇对各村、社区完成征兵工作任务实行表扬。对完成征兵任务好的村、社区进行通报表扬,对完成征兵任务差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