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年度双拥工作总结情况报告
2015年,我局双拥工作在市双拥办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深入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紧密结合交通实际,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动员和带领市直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扎实开展拥军优属和交通战备工作,尽心竭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做贡献。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一年来,我局双拥工作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总体要求,始终把双拥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常抓不懈。始终保持和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及时调整充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局机关其他局领导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事科,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将“双拥”工作列入局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专题讨论研究创建双拥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而且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始终做到了年初有双拥工作安排、年终有双拥工作总结,保持了组织工作有保证,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广泛宣传,形成良好的双拥氛围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四、抓好落实,积极做好双拥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我们围绕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始终坚持在支持军队建设中创先争优,在驻资部队的帮助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把开展“双拥”活动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投身交通建设的工作干劲,做到“双拥”与交通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把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活动引向深入。一是大力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在编制岗位紧缺、需要解决就业的职工子女较多的情况下,不讲客观、不讲价钱,积极落实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军队分配下达的复员、转业军人及其家属就业安置任务,较好地完成了安置任务。2015年,安置1名转业干部到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科工作,安置1名转业干部到市交通运输局任副局长。二是积极落实拥军优待条件。坚持为军人办实事,在交通车站开设残疾军人、现役军人优先购票检票窗口,提供优惠购票服务,还设置了残疾人、现役军人候车处;在城市公交车上不仅设置了残疾、现役军人专座,还提供免费乘车;全市收费路桥站(口)设置了军、警、公安专车通道,并一律实行快速免费通行;“八一”前夕,市交通运输局精心挑选了近年出版的、适合广大官兵阅读的涉及政治、军事、文史、传记、心理学共五大类价值千元的书籍,为基层官兵送上一份文化大礼,受到了基层官兵的热烈欢迎。三是认真执行拥军优抚政策。市直交通系统各单位做到了按时足额交纳拥军优属优待金,“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之际,都要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慰问活动,向军、烈属困难家庭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体现关爱之情。同时,将“双拥”工作与“挂包帮”、“五个一”联系工作相结合,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科级干部与帮扶村(社)的3名退伍老军人、烈军属等贫困家庭建立帮扶关系,积极开展的帮扶活动,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四是坚持军警民共建。我局机关和雁通公司分别与武警支队形成共建单位。不断加强军地互动,继续开展“平安交通”、“牵手文明、共创和谐”、文明样板路、收费路桥等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和谐关系,共同推动“文明交通、和谐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我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创建”示范窗口单位荣誉称号,保持了g318、g319部级文明样板路称号。
经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的双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体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双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落实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按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强化措施,开拓创新,不断丰富双拥工作的内涵,开展形式灵活的双拥活动,努力开创我局“双拥双优”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