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行业站办(所)、各生产经营单位:

“五一”节假日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同时,我县即将进入主汛期,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安排部署,切实做好“五一”节假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村(社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支书要亲自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具体负责同志要亲自深入一线检查,督促解决问题;各村(社区)、各行业站办(所)要结合季节特点,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认真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和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管理,要针对关键环节、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建立并落实现场巡查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坚决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全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从即日起至*月底前,各村(社区)要立即行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特别是针对“五一”节日和汛期特点,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隐患。

(一)消防安全。要突出商场市场、城市综合体、餐饮娱乐、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城乡结合部、易燃易爆品生产仓储、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重点防控对象,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全力整治火灾隐患。

(二)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和城市燃气管网、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及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对各类施工设备、施工工地、施工作业、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施工防护等各类制度,防止出现违章违规操作与施工等现象,切实防范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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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要广泛进行风险防范、避险逃生知识技能的宣传、提示,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各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加强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重要设施、重要装置、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线路等的巡查监控,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停产撤人、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一”假日期间,各村(社区)要在每天下午*时前向办事处值班室(*******)上报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请各村(社区)于*月*日前将“五一”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表、隐患台账及工作总结报办事处安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