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安全生产经验交流

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管理权限由变压器延伸到了每家每户,这就象征着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与体改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已由高压向低压延伸,安全管理的重点也转向了农村低压安全管理。

一、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的特点

1、是安全管理范围比以前更广了。农电体制改革以前县级供电企业仅管理到10千伏及以上供电设施、线路、变电设备的运行、检修。农村低压供电设施一般由村委会管理,即使农村发生安全事故也与供电企业无关。农电体制改革后县级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安全管理范围也从10千伏延伸到了220伏,安全管理职责也由传统的安全检查、安规考试、安全教育、事故处理、安全工器具管理等,转为农电体制改革后除常规安全管理外,还增加了农村安全用电、电力设施保护等内容。就我们藁城市供电局而言农改以前与农改以后就发生了很大变化,从管理的供电设备来讲,农改仅13座变电站、1600公里高压线路(包括110千伏和35千伏),2000台10千伏变压器;农改后为20座变电站、2100公里高压线路和5000公里低压线路;从供电户数也由原来的2000户;增为22万户,管理范围扩大了好几倍,发生事故的机率也扩大了好几倍,农村低压安全管理是摆在县级供电企业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

2、是安全管理职责更重了。农改前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职责仅为本局人员从事生产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农电体制改革后对农电工收编后,管理职责也发生了重大转变,不仅农电工的人身安全纳入了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范围,农村的普通老百姓发生人身触电伤亡事故,不管责任在谁往往也纠缠把供电企业,使县级供电企业肩上的负担更加沉重。

3、是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差。根据有关统计资料,全国每年农村触电死亡人数高达1万人左右,从这些数字中就足以证明农村群众安全用电意识较差。有的群众甚至贪小便宜,把命丢。2002年某地一10千伏高压线断线落地,村民张某发现断线后欲捡起卖掉,却被电击身亡。农村晾衣铁丝与低压线交叉,至使电线脱皮漏电发生的触电事故更是屡见不鲜。

面对如此现象,农村低压安全管理必须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县级供电企业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影响,在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及措施上没能跟上改革的步伐,致使农村触电伤亡事故时有发生。首先在安全管理体系上没能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安全管理体系没能一竿子插到底,安全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人员仅能够对一些大型工作现场跟踪到位,但对一些小工作现场或临时工作现场却出现了管理空白。二是低压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体制改革后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相应修改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农村用电管理事故隐患太多。目前农村10千伏供电线路通道违章建筑十分突出,有的农户在高压线下加高地基建房子,使房子离高压线的距离缩短,10千伏裸铝线长期紧靠房子送电,存在随时有可能发生触电伤亡的严重隐患。而此类事故一旦发生群众必会将供电企业告上法庭或索要巨额赔偿。四是只重视大型施工现场,而忽略小现场和临时作业现场。从近年来统计数据分析,县级供电企业在110千伏及35千伏等大型施工中,基本没有发生过责任事故,而发生事故的多发区往往是10千伏和低压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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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根据历年的触电事故案例分析,很多事故的发生同死者不懂安全用电知识有关,电力部门要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对常规的安全知识、典型的安全事故以及用电法律、法规在农村集市等场所进行安全宣传。同时积极发挥村委会的作用,依靠村委组织通过农村高音喇叭进行广播,利用农村墙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等,提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

7、在农村推广漏电保护器。从历年农村发生的触电事故案例分析,农村触电伤亡十有八九是保护器未装、漏装或失效的原因而发生。实践证明:完善农村低压电网三级漏电保护装置是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有效技术手段。三级保护即:总保、分保、单保。有的地方由于一些用户怕多花钱,而不装保护器,使总保护器跳个不停,影响了大家用电。然而,有不少用电户干脆将保护器退出运行或人为卡死使之失效,结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此,改制后的农电安全要将保护器三率(安装率、投运率、正确动作率)作为农电安全工作重点。

安全生产是供电企业永恒的主题,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县级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广大电力职工不断探索和研究,使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安全用电,保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