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的电视讲话
全县的父老乡亲、同志们、朋友们:
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多发期。为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造林成果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就如何搞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讲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清明期间,历来都是野外烧荒、烧灰、烧田坎草等生产性用火和上坟烧香、烧纸、放鞭炮等祭祀性用火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易发的高峰期。特别是今年入春以来,久睛少雨,极其干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务必引起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重视。
二、要切实加强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工作乡镇行政领导负责制,全面落实好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农户,农户包到山头地块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防火工作机制。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是森林防火的特别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机关要坚持到岗到位,认真落实好各项森林火灾防范措施。
三、要严格执行巡山管火巡查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抓好防火巡查人员的落实,加强对防火巡查人员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其认真履行职责;要对痴、呆、老年人以及儿童等特殊群体进行重点防范,落实监护人的责任,严防他们在林区野外用火;要对主要进山道口重点区域设立防火检查卡,严防火源进山。要严禁在林区野外烧灰、烧荒、烧田坎草、炼山等一切生产性用火。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放鞭炮等祭祀性用火活动,必须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做好必要的扑火应急准备,要保证用火安全熄灭后才能离开。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清明期间,各乡镇和县林业部门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迅速组织扑救。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不得虚报、瞒报。
八、要严格组织纪律,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履行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特别是干部职工要为广大群众做好表率。对在防火工作中失职、渎职或措施不力、贻误扑火战机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