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要性分析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1)以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酌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火业务上多请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作现场指导。
(2)在开工时,制定详细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3)施工现场实行分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班组长是各班组防火责任人,对本班组的防火负责。工地防火检查员(消防员)每天班后必须巡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或汇报。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4)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增强消防观念。
(5)施工现场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张挂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等标牌。
(6)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谁施工、谁负责”。
2火源管理
(1)焊割作业、熬制沥青、等临时动火,必须报公司质安处审批后,方能动火作业。
(2)焊、割作业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私自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a、动火前“几不”:
①、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②、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③、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④、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⑤、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⑥、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⑦、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⑧、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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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