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生产检查的几点思考
发展和安全,是人类社会两大永恒的课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是确保安全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监督检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助推器”
安全生产检查是指责任单位和个人,对各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条件、事故隐患等进行的检查。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所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履行职责的表现。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排查发现、整治隐患的需要。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对于各种安全隐患问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解决。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之举。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同时,进行持续的改进和循环往复的提高,这有利于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闭环管理,减少和避免“灰犀牛”“黑天鹅”事件的出现,从而保持地区、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稳定。
找准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
(一)查什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为组织领导机构、工作职责分工、安全制度建设、经费物资保障、隐患排查整改、协调联动运行、人员教育培训等几个方面,具体为查单位是否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是否将职责明确到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和各级各类人员;是否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制度机制,如值班值勤制度、隐患排查制度、设备维修制度等;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经费物资投入保障机制;在设施设备、周边环境、人员素质等方面是否存在隐患,是否建立隐患台账及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主体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动机制,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否高效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业培训,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和具备相应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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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需要根据单位技术设备能力水平实施科技检查的方式。各单位要充分运用高科技产品,发挥高科技设备的“千里眼”“顺风耳”和“观测哨”作用,通过全方位、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及时、高效发现隐患。
多措并举确保监督检查质量过硬
要坚持“四不两直”。将“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进一步广泛运用到安全生产和其他领域。这有助于真发现问题和发现真问题。要注重“白纸黑字”。按照“谁检查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和存在问题单位履行解决问题主体责任并上报结果的原则,检查的领导和接受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双签字。要开展“回头看”。负责检查的单位和领导,要采取“杀回马枪”的方式再次检查。要组织通报约谈。采取会议讲评、书面通报、领导约谈的方式,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要严格奖惩挂钩。将排查整治隐患放在与调查处理事故案件同等重要的位置,将各单位整改问题隐患的质效与评选表彰先进、经费划拨等挂钩,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