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有关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吸取“11•22”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刚才,淑和同志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领会,不折不扣地坚决贯彻执行。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安全生产大于天,中央企业必须发挥表率作用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11•22”特大事故再一次警示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和懈怠,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企业大多处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重要、作用关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肩负着重要使命。中央企业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对此,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要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硬约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发挥表率作用。

二、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安全生产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中央企业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关键,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监管、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责任体系建设是“一把手”工程,各中央企业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切实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抓细,努力抓出成效;所有班子成员都要各司其责、齐抓共管,做到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覆盖。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完整的责任链条。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企业负责人的重要考核指标,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采取非常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1•22”特大事故,社会影响巨大,国内国际高度关注,当前又正值岁末年初,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季节,在这样一个特殊时期,中央企业要采取非常措施,坚决打好保安全这场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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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提升组织保障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尚未设立独立安全监管机构的一类企业,要尽快设立并配足专职人员。基层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项目部要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合格的安全监管人员,保障对现场生产作业的有效安全监管。要全面推行安全总监制度,一类企业总部必须设立安全总监,协助企业负责人统筹协调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监管效能;非一类企业安全风险较高的下属单位,也可参照设立安全总监。企业负责人要支持安全监管人员尽职履责,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按照“分级监管”的原则,积极创新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监管方式,探索安全督导制度,实行监督和管理相对分离,逐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的有效制衡。

11月29日,国资委将组织召开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面临的挑战,细化本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请各中央企业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牢牢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