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期,国家和省、市相继召开会议,对自建房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足以说明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今天开会的主要目的就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对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刚才,**同志对全区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大家下去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做好全区自建房安全工作再强调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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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整治强大合力。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关键,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主体责任,全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时进行转移或撤出房屋内所有人员,并向相关执法部门报告,配合做好后续查处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城乡范围内自建房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排查,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报请区政府批准,由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执行法院作出的拆除裁决;对违法用地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住建部门负责对无合法设计图纸施工、未取得相应资质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和向违法建设供应商砼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内自建房屋排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转移或撤出房屋内所有人员,并会同市城管执法局、乡镇街道进行查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旅、商务、卫健、消防等部门在核发有关证照时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利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或违法建设开展经营的、不能提供合法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的,一律停止核发有关许可证照;对已经办理相关许可的,依法予以撤销,并立即下达停止使用(经营)通知书,转移或撤出房屋内所有人员,待消除安全隐患后再做进一步处理;同时,要加强安全监控监测,严防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要注重举一反三,夯实公共安全基础。区住建局要进一步规范建房审批程序,对符合要求的新建房屋,严格审批流程,明确质量标准,加强资质管理,提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建房安全。要把开展居民自建房等建筑专项排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结合起来,全面排查可能造成伤亡的农贸市场、城中村、商超、酒店、学校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的各类自建房屋,动真碰硬、抓源治本,努力实现本质安全。要强化“两违”专项清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住建、自然资源、应急等部门单位要强化整体联动,对城乡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消防、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行为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边使用”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全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持续平稳可控。要充分发挥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对房屋改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