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实施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实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项目的实施提出如下试行办法:

一、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目的

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对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为本区“4050”人员提供相对稳定的就业岗位,以促进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任务

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延伸,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组建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属地化管理提供了组织保证。协管队伍应充分利用贴近社区的优势,实现网格式区域覆盖,分级负责,落实责任,实现长效管理。其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

(二)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制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三)认真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工作,做到定期巡查、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实现全方位区域覆盖,不留死角;

(四)定期向所在镇、街道以及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巡查区域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

(五)发现安全隐患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纠正并报告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

三、项目组织形式

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实行属地化管理。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以非正规就业组织形式,在区组建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服务社。我区共配备33名特种设备协管员,目前暂安排31名,除朱泾镇配备3名外,其余镇、街道各配备2名。

四、人员招聘和培训

(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招聘工作。招聘对象为:具有本区户籍,高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的失业人员、下岗协保人员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操作工作经历的人员。特种设备安全协管服务社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或上岗协议,并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的上岗培训纳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的范围,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培训实施方案的制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培训与管理。经考核合格后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五、特种设备安全协管队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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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今后如有收入调整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优惠政策

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组织实施万人就业项目的试行意见》(的规定,享受有关组织形式、开办费补贴、培训费补贴、岗位补贴和交通误餐费补贴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