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管局、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公务车辆安全管理,提升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公务用车服务保障水平,确保公务出行安全、高效、优质。连日来,*市局认真组织开展公务用车安全轮训暨公务车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自*月*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以来,*市局先后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及时印发关于加强公务用车安全管理的有关通知,要求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运用各类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公务用车安全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行车知识和公务用车管理各项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二)制定实施方案,压实责任。联合市纪委、市财政局于近日印发了《开展公务用车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将专项治理分为自查自纠、专项督查和整章建制*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明确了时间节点,并梳理了*类违规行为作为专项治理重点,要求各单位在前期公务用车自清自查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类违规行为,逐一比对,列出清单,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立行立改;对管理不规范的,加强教育,理顺秩序,确保规范。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市、县两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开展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安全运行专项督查,对驾驶人员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市局主动上门到“四大家”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通过开展座谈和现场查看公务用车派车记录、运行轨迹、车辆现状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和瑕疵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和改进建议。
(三)建立工作台账,有序推进。严格按照4s店全车检查项目及随车工具损耗等情况制定“*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隐患大排查项目表”,建立车辆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台账;由车辆管理股及鉴定小组人员对公务车辆进行“一对一”安全性能系统的检查,包含发动机室、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照明信号指示灯、各类油液、车体检查、轮胎、安全设施等八大类;结合秋季干燥天气状况,重点对车载灭火器保质期、压力表和车辆空调制冷系统逐一排查,并对过期灭火器进行统一回收置换,检查发现的小问题立行立改,大故障及时申请进厂维修。切实排除公务车辆安全隐患,有效化解公务车辆安全风险,保证公务车辆车况良好。
(四)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效。围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等方面,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提升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新修订的《*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我局党组研究,待市委、市政府审议后出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主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以国家和我省、我市已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为参照,对总则、配备使用管理原则、管理体制、落实车改要求、编制管理、更新配备、政府采购、使用范围、报废、处置、平台和经费管理、监督和追责、其他规定、附则、解释、实施时间等*个方面内容进行了阐述,特别是针对之前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中部分单位存在的不知道如何配备车辆、不知道如何管理车辆、不知道什么情况可以使用车辆等问题,从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更新配备、使用范围、日常管理和监督追责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进行了细化,使之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实际工作中更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积极推动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二、排查结果
通过排查分析,发现全市机关单位公务用车安全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公务用车管理职能界定不够清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机关事务部门履行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职能,但现有制度不够完善,财政部门仍承担着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独立审批职责,有些地区由财政部门履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等管理职责,个别垂管部门因工作需要给下级部门配发车辆(容易产生超编、超标现象)。目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机制与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统一处置的“五统一”管理目标尚有一定差距。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仍有漏洞,造成制度和实际操作不契合。《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和年度绩效评价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因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人员业务知识不扎实、难以将公务用车管理工作与相关政策规定有效衔接,导致公务用车信息登记不完整、公示制度执行不严格、绩效评价制度难落实。此外,还存有违规现象。有的单位履行网上申请派车程序不规范,存在未申请审批先派车、放宽派车条件、审批把关不严等问题;有的单位车辆定位系统损坏不及时报修、更新购置车辆不及时喷涂标识和加装北斗定位系统,脱离监管。如*均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等相关信息登记制度,也未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外指定地点停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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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市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联合相关部门分批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对自查问题整改不及时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坚决移交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对专项治理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将从严从重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公开通报曝光。通过抓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科学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公务用车安全运行,使公务用车在公务活动中更加安全、可靠、服务到位。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