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振兴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深入推进我县质量振兴战略,全面提高我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意见》为目标,按照政府督导、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从2012年起,经过5年的努力,到2014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基本体现我县经济特色,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和企业的技术水平、质量管理水平基本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初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品牌产品;全县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平均水平;支柱产业及重点产品(含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产品质量目标。到2012年,彻底消灭无标生产,主要工业产品100%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市场上的商品抽查合格率达80%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率达90%以上;培育陇南名牌1-2个,争创名牌1个,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100%;农业标准化全面实施,主要产业标准覆盖率达60%以上,申报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2至3个;获农产品标志产品6个,其中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3个。到2014年,主要工业产品100%以上按照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组织生产,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市场上的产品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培育名牌产品6个,其中名牌1个、陇南名牌5个;争创省著名商标1件;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2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获证率达100%;农业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得以加强,主要产业标准覆盖率达60%以上,重要农产品全部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通过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验收的项目达2个;获农产品标志产品11个,其中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初步形成一批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骨干企业。
工程质量目标。到2012年,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重点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14年,其它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建筑行业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1家。
服务质量目标。到2012年,以风景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为龙头,争取在全县主要服务行业(通讯、供电、供水、餐饮、旅游、城市交通、商业零售、医院等)全面推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或规范,初步实现服务质量的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通过质量认证企业达1家,申报评定1家三星级以上宾馆。到2014年,服务质量整体达到国家标准,质量体系认证企业达2家;重点抓好旅游服务业,着力打造旅游产品;提高旅游接待质量,力争引导建设1家四星级宾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意识。
结合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和“质量和效益年”宣传活动,以开展“法制宣传日”、“科技活动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质量月”、“3•15”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普及质量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民的质量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关心、参与质量振兴工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质量监管和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1、规范经济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建立落实打假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购物放心一条街”等活动。
2、完善监管措施,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政府、企业、市场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管体系,严把厂门关,加大企业质量监管和产品监督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无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代为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引导和帮助企业扎实开展质量、标准、计量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节能降耗,增进效益,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
3、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流通监管。依法查处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和强制性产品认证(3c)的产品;加强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市场产品质量。
4、优化经济结构,提高产业素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以特色农产品深精加工为主线,重点培育果蔬、畜牧、中药材、旅游等产业,扶持一批高质量、高附加值、有市场竞争力的拳头产品,限制能耗高、污染大、质量低的产品。
5、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通过项目争取、银行信贷、招商引资、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加快技术改造进程,增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
6、实施名牌战略,振兴县域经济。加强名牌战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制定名牌战略规划,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采取“政府牵头、质监部门协调、职能部门定点帮扶”的方式,着力培育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走以质取胜和自主品牌的发展道路,充分发挥名牌产品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带动我县企业质量水平、技术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三)突出质量振兴工作工作重点,狠抓农业标准化。
1、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产品检测体系建设。围绕果蔬、中药材、畜禽养殖等优势产业,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相关标准要求,在逐步完善现有的标准规范的同时,搜集、制订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初步建立由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标准相配套的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农业标准体系,使我县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得到有效控制,走上有标可依的发展轨道;建立健全由企业、法定检验机构组成的农产品检测体系,加强对土壤肥力、环境监测、农药残留量和产品质量的检验。
2、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优势产业发展。在继续实施好原有的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围绕中药材等优势产业,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在基地建设上,全面推行标准化生产,坚持以工业化理念谋划农业,力争实现“实施一个项目、配套一个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一个专业市场、组建一支高素质营销队伍”的目标。
3、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积极引导农产品基地生产者及相关企业开展hacc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认证。加大农产品的名牌创建力度,支持我县农产品争创省著名商标、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重点扶持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尽快选定具有我县特色的农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提升我县农产品的知名度。
4、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建立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禁用、限用及推荐的农业投入品品种和目录。加强对涉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查收农业违禁投入品,杜绝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要求的农资商品进入示范基地销售,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准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帮助有条件的中心集镇农贸市场建立区域无公害农产品、畜禽产品市场或超市,提升无公害农产品和畜禽产品价值,带动农民进行无公害化种、养植,进一步带动产业发展。
5、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协调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农业标准化工作上要统一认识,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技术力量、信息交流等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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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质量振兴工作的战略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参与意识,把质量振兴工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从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确保质量振兴工作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得力,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于7月10日前报送县质量振兴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建立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考核评价奖励机制。质量振兴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质量形势,对质量工作进行统筹规划,部署质量工作任务。县政府将质量振兴工作的目标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定期对质量振兴工作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各部门及各项质量振兴工作工作的落实情况,对质量振兴工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质量滑坡或质量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要进行通报,直至停产整顿和吊销营业执照。对纳入省、市名牌发展规划的产品,在技术改造、产品开发、生产要素协调和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