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实施方案

我乡具有丰富的竹木资源,森林覆盖率达70%,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对我乡经济建设具有非常重要作用。

为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做到迅速、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我乡森林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研究,制定本预案。

发生森林火灾后,各村、乡直各单位应动员各方面力量,运用各种手段,及时扑救,遵循“早、小、了”的原则,按照本预案规定,做到统一指挥,协调配合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控制和扑灭火情。

一、启动预案的依据

森林防火巡逻队及各村村民发生有烧田埂或荒地情况时,应及时给予制止,一旦发生火势漫延情况,在五个人以下难以扑救的情况下,启动预案。

二、应急措施

1、各村发生火情,应在10分钟之内报告乡森林防火办公室,并向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同志报告发火地点和火情

2、乡防火办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集中应急分队成员,统一指挥,赶赴现场。并向县防火办报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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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村要按本预案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防火应急预案

3、对违反本预案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4、本预案自下达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