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方案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组织领导;行动时间;整治范围;组织形式及执法检查内容;工作要求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切实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特成立*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涉及督查10个行业领域、全县共组成30个安全生产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全县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要明确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全省会议精神,结合我市“百日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围绕省政府提出的“奋战60天,安全迎国庆”这一主题,进一步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深入细致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水平,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在国庆60周年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这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特成立*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冯卫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石朝林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传彬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安委会成员单位组成人员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由县安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活动,县安委办具体负责执法检查特别行动的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三、行动时间
2009年8月1日—9月30日
四、整治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涉及督查10个行业领域:
1.危险化学品和其他化工行业;
2.烟花爆竹;
3.道路交通;
4.消防;
5.建筑施工;
6.特种设备;
7.农业机械;
8.学校;
9.水利;
10.城市基础设施。
五、组织形式及执法检查内容
全县共组成30个安全生产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各负其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对全县辖区内所有行业领域进行督导检查。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3个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1.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组:
①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规范和完善“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四是要加强对租赁、承包生产的企业的安全监管,严防租赁、承包方不及时进行安全投入或故意减少安全投入。五是要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杜绝证照不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开工生产。六是要及时修订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七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核查本企业曾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整改情况。八是要严格履行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许可程序要求,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和试车方案组织试生产。九是要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积极开展自动化控制改造,逐步实现化工装置联锁开车、过程安全联锁、紧急联锁停车等,提高本质安全程度。
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一是严禁超许可范围、超许可期限的非法经营行为,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二是要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销售单位必须实行严格的销售登记制度。
三是要整治加油(气)站防火距离不足和检维修管理问题。四是要强化充装单位的装载和防护工作。
2.非煤矿山企业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所有非煤矿山(砖厂)企业进行检查,督查企业是否完善并严格落实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和排查档案,对排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时进行了有效的整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并切实可行。企业硬件设施如窑体、机房、宿舍、线路是否符合生产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企业检查组:
负责对全县烟花爆竹储存、经营企业进行检查。仓库设施的建筑结构、内外部安全距离及其防护屏障、消防、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企业储存能力是否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储存库区是否按规定落实了“人防、犬防、技防”等防范措施;零售点的安全条件、储存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租赁、承包、分包烟花爆竹仓库以及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如将单位个人产品装药量40g以上产品储存入c级仓库、烟花爆竹的储存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违规购入含有氯酸钾等违禁药物及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的现象;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知识培训,并持证上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的烟花爆竹。
(二)公安局成立3个执法特别行动检查组
1.道路交通检查组:
集中整治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工作情况;公路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2.消防检查组:
①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一是场所是否经过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现象。二是场所内顶棚、墙面、地面装修材料以及窗帘、幕布的燃烧性能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三是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灭火器材的品种、数量是否满足要求。四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设置形式是否符合规定;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数量、照度等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是否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健全;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制定了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建立了专(兼)职消防、保安队伍;是否在疏散通道的显著位置的消费场所设立了消防提示标牌和专栏。
②排查整治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火灾隐患。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三合一”、“多合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是指集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为一体的三种或三种以上用途的在用地上建筑物)建筑物(企业)。重点对象是出租房,家庭作坊,有员工集体住宿的歌厅、洗浴、美容美发、商场门市等经营场所。
④排查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城中村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发现火灾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跟踪督办,并做到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严格审查,没有消防安全保障的,不得举办。
3.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检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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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各乡镇、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此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要明确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党政“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各负其责,形成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保障格局;要严格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杜绝断岗、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切实做到百分之百地检查、百分之百地整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建国60周年庆典期间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特别行动工作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分别于2009年8月8日和2009年10月3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