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正面引导,充分发挥县乡政府的主导作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防灾减灾、应急避险知识,增强各级领导和公务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增强公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和危机防范意识。通过强化应急管理宣传,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全县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内容
本次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全面宣传与应急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以及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知识。
三、宣传形式
本次宣传周活动采取由县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配合、乡镇政府参加、县乡联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方法,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集中宣传。各乡镇、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开展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集中宣传、知识竞赛或集中答题等系列活动。悬挂标语、张贴挂图、设置宣传板,发放《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文本以及相关宣传资料、手册,进行相关法律及知识的宣传与咨询解答。
(二)法规解读。各乡镇、行政村及有关部门设置橱窗或板报,县内各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阐述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及颁布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重大意义,诠释《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立法宗旨、主要内容,明确贯彻实施的各项要求,宣传和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有关内容。
(三)专家讲座。在报纸、电台开辟专家讲座栏目,邀请专家座谈讲解灾害预防、应急避险及应急处置和救援等方面的知识,让公众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方面的知识。
(四)专题培训。宣传周活动期间及前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集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及相关知识培训,向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公务人员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相关规定,提高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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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紧扣主题,周密做好宣传周活动安排。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经验,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和相关要求,周密制定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力求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宣传内容和宣传手段,明确任务分工、日程安排,确保把宣传周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宣传周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联系电话:2817138)。
(三)整合资源,形成宣传周活动整体合力。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宣传周期间要调动、整合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加强与相关领导和部门单位之间的汇报、协调和沟通,形成上下联动、配合紧密、新闻媒体主动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整体合力,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指导,认真做好宣传周活动总结。在宣传周活动进行之中,各级应急办要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进行。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对宣传周活动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下一步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目标,并于l0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