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生产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市上级部门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矿山开采行为,夯实矿山安全工作基础,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根据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年度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要求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根据《浙江省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突出抓好隐患治理落实整改工作,强化主体,落实治理责任,加强源头治本,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夯实基础,提高保障能力。有效杜绝重特大事故和遏制事故发生,推动我市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继续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地下矿山以:

1、有无两个独立,直达地面,能行人的安全出口,机械通风;

2、以竖井和提升系统;

3、井下供电变压器中信点接地为重点。露天矿山。

1、以分台阶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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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责任。要从企业管理和政府监管两个主体、责任入手,强化责任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所有生产、管理岗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检查。要加强对矿山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力度,检查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认真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各种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4、强化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等法规教育,切实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注重培训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