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实施方案
为广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根据《扬州市农机局关于印发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农机[2009]3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09]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依法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加大农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的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通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狠抓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解决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上道路拖拉机,特别是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推进农机安全标准化建设,使全市拖拉机的登记、检验以及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工作严格按省政府办公厅[2009]40号文的规定执行;加强和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促进拖拉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的持证率不断提高,努力减少上道路拖拉机无牌无证、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长期脱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和规范;“安全学习日”、“千万驾驶人再教育”活动、违法记分教育等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认真实施,促进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章守法意识的提高,争取实现机手受教育率达90%以上,确保农机亡人事故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
三、工作内容
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开展农机维修网点检查整顿,对违规开展拖拉机维修、报废回收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对在维修网点进行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行为,从严处罚,取缔违法活动;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条件建设,严格属地管理,严把农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农业机械登记关和检验关,全面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政许可行为;以平安农机示范创建为抓手,整合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建立农机驾驶人安全学习日制度,促进农业机械人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意识的增强。
四、实施步骤
各地要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贯穿于整个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实行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和同考核,并结合各类农机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制订方案,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2008年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本地的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
2、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参与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各地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规范之处和执法漏洞,隐患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问题等,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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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严格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建立健全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制度,逐月统计上报本镇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理。
(五)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行动,紧紧依靠管理人员、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广大农机职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参加隐患治理,杜绝超速超载、无牌无证和违法载人等违章现象。
(六)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努力推进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的意义和“三项行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形成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