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有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市建设局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在2007年开展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实现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治理工作范围内容及职责分工
㈠房屋建筑施工、房屋拆除施工、市政工程(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工作有区建设局负责(区管项目),排查治理内容及治理重点按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㈡房屋平改坡、经济适用房施工(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房管局负责。
㈢公路建设(区管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交通局负责。
㈣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农水局负责。
㈤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市政、交通、水利工程和房屋拆除施工、通讯基建工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治理重点按无锡市建设局《关于我市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三、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区建设、房管、交通、农水、要拟定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督查工作计划
㈠4月份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㈡5月份督查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方案制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
㈢六月检查各施工单位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㈣七月份抽查重点事故多发地区、事故多发企业、施工企业排查整改不力的项目。
㈤各政府职能部门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计划,并进行督查。
五、督查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㈡突出重点,实地抽查。各督查小组要深入基层,掌握情况,要对事故多发地区、施工企业和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和抽查。各建设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在建工程名单,供各督查小组随机抽查。
㈢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现场执法,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各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
㈣认真总结、研究对策。督查结束后,要认真对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