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安全生产督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政办明电[2008]52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08]95号)的精神,现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就如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督查目标

在积极推进“隐患治理年”、“基础基层建设年”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上,通过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和保持安全生产状况安定平稳。

二、督查范围

1、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企业;

2、出租、经营场所,年久失修的仓房、水、电设施等

3、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单位和场所;

三、排查治理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体制机制的建立、落实情况;

3、应急机制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4、生产作业是否规范。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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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业务特点和工作实际,突出抓好以下工作重点:一是要突出加强对仓房设施,屋面、地坪的检查,重点关注仓房是否防水、防雨、防渗漏,仓房结构是否损坏,地面是否冻裂,防水层是否遭到破坏,仓内存粮是否异常;二是突出抓好仓库,出租房、店面的安全防火及用电管理;三是突出抓好存在重大隐患和“多合一”现象的仓房以及隐患多次重复出现的重点部位;四是突出易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

3、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全面彻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工作不走过场。

4、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各项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努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