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防御水旱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河北省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防汛旱应急预案》、邯郸市有关水利法规。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沥涝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提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防洪安全和城市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遇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时,保证防洪工程安全运用,经济社会秩序基本不受影响;遇超标准洪水和特大干旱时,要全力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双向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各部门站在全局高度,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防汛抗旱。

(三)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安全、多蓄水”的防汛方针,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现代化水平。城乡统筹,防抗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水、后地下水,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

(四)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

认真贯彻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法律法规,坚持依法防洪、依法抗旱,规范防汛抗旱行为。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洪供水工程设施、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做到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五、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

(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县委书记任政委、政府县长任指挥长,县主管水利的副书任副政委,分管农业的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人武部长、政府农办主任、县水利局局长任指挥长,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宣传部、县监察局、县人武部、县水利局、县建设局、县文化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促进局、县网通公司、县供电公司、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气象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社、县民营发展局、县卫生局、县广播电视局、报社、县国土资源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工会、科协、妇联、共青团为成员单位,其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本县防汛抗旱的政策和制度等,组织编制落实重要河道、重点蓄滞洪区防御洪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县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做好洪水管理、调度,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

(四)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职责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领导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抗旱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宣传部。负责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协调工作。

县监察局。负责对各部门防汛抗旱工作的监督、监察及违纪人员的处理。

县人武部。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组织民兵投入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管理,加强对所辖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组织水毁工程的修复,掌握分析并及时提供雨情、水情、工程险情,为县领导指挥调度当好参谋助手,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城区的沥涝水排除。

县文化教育体育局。负责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师生与校舍的度汛安全。

县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洪建设、修复水毁工程等的审查报批,并协调安排资金和物资。

县财政局。积极筹措防汛抗旱资金,与水利部门协商确定防汛抗旱经费的分配方案并监督使用。

县工业促进局。负责工业企业安全度汛,协调安排好各企业的防汛救灾物资和资金。

县网通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度汛安全,确保雨情、水情、汛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

县供电公司。负责所辖变电站安全运行,供电设施良好,保障排水泵站等防洪工程设施启动用电和抗洪抢险、排除沥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县交通局。组织交通设施防洪抢险,保障汛期公路畅通,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物资、设备的及时运送,为紧急抢险和安全撤离人员及时提供车辆、救生艇等交通运输工具。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防汛紧急期间,协助县防汛部门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和撤离避险。严厉打击偷窃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测报雨情,特别对汛期灾害性天气,要提前作出较为准确的预报,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县民政局。负责洪涝旱灾的灾情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群众转移、避险和灾民的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国汛[1992]9号文规定,汛洪涝灾情民政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县农业局。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灾后农业救灾的生产恢复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各基层粮站安全度汛,保障灾区群众粮油及必要食品的供应。

县社。负责各基层社安全度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物资的调拨、供应。

县商业局。负责防汛物品的供应。

县民营发展局。负责民营企业的安全度汛,组织各企业开展抢险自救。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的卫生防疫,组建医疗小分队,开展医疗救护工作。

县广播电视局、报社等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一切宣传工具,搞好防汛抗旱宣传报道和信息传播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水利工程、防汛抢险工程建设用地的审批等工作。

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加强《水法》、《防洪法》的宣传,增强水利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反水行政法律、法规的水事案件,调解水事纠纷。

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工矿企业汛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汛期不出现较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工会、科协、妇联、共青团。协助县委、政府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为抗洪救灾献计出力。

(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承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防汛抗旱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及时掌握全县雨情、水情、旱情、工作、灾情的防汛抗旱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并落实全县防洪抗旱预案;指导、督促各乡镇、有关单位制订和实施各类防洪预案和抗旱预案;负责防汛抗旱经费和物资的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汛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全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督促、检查各乡镇建立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分负责制、技术参谋责任制和防汛抗旱岗位责任制。

防汛预案

一、基本概况

*县地处河北省南部邯郸市东部,黑龙港流域南端,隶属邯郸市管辖。全县整体地形由西南向东北缓慢倾斜,地貌呈东北向西南方向狭长带状,长达50公里,东西宽约15公里。海拔高度40-53.9米之间,最大高差13.9米,最高点为双庙乡崔营,最低点为东张孟乡大屯,地面平均坡度1/40000,总面积320平方公里,共辖5乡2镇169个行政村,总人口24.5万,总耕地面积37万亩。

我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多年平均降水量545.7毫米,年内降水分配不均,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内,降水年际间变化较大,最大降水年份1963年,降水量1071.8毫米,最小降水年份1986年,降水量200.0毫米,两者相比5:1,差871.8毫米。

我县属于黑龙港流域,老沙河水系上游,境内没有天然河流,主要排水骨干渠道有东风渠、王封干、沙东干、西支渠、无名渠、东风二排支、王封干东支七条,总长94.3公里,控制除涝面积291平方公里。

上述七条骨干排水渠道设计排水能力为十年遇三日降雨200毫米一日排出。

由于多种原因,支渠及其以下渠道毁坏严重,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排泄洪水的能力。因此,全县防汛工作还存有不少隐患,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为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县度讯安全,确保不因洪涝灾害影响县域经济稳步发展,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水利保证。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县委、县政府指挥调度全县力量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下设置办公室,是处理日常有关防汛与抗旱工作的常设办事机构,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均在县水利局。

防汛工作严格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县长对全县防汛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直单位“一把手”对本乡镇、本单位防汛工作负责。

正常情况下的一般防汛业务工作,由县防汛抗旱办公室在市防办指导下开展工作。进入紧急防汛期或即将进入紧急防汛期的非常情况下,全县党政军民、各行各业的广大干部群众都要以防汛为中心,一切服从于防汛,一切服务于防汛,服从县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县防指领导成员要立即上岗到位,现场指挥。

二、指挥调度

(一)汛情调度指挥

1、进入主汛期后,气象部门要密切注视天气动态,及时准确地做好雨情的预报,预计我县即将发生重大汛情时,要向县防指主要领导和防办当面详细汇报,并做出精密慎重的动态分析,提出指挥决策建设。水利部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情况和指挥部的决策,提出搞好防汛抢险方案,为防指领导当好参谋助手。电力部门要搞好线路检修,保证照明用电。商业供销部门要积极联系货源,保证一切所需防汛物料供应。财政局要积极筹措防汛抗旱资金,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和必需的防汛经费。石油部门要搞好用油储备,保证汛期用油。电信部门保证通讯畅通,遇有故障要及时排除。

2、当已经发生重大汛情时,县防指要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迅速向全县人民发布《汛期通报》,县防指发出动员令,动员全县人民投身到防汛抢险斗争中来

3、为加强县防指对防汛抢险第一线的领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全县设8个临时指挥部:即县城临时指挥部、南阳堡乡临时指挥部、南韩村乡临时指挥部、平固店镇临时指挥部和东张孟乡临时指挥部,统一在县防指领导下开展防汛工作。乡镇临时指挥部由包乡县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及包乡单位“一把手”坐阵乡镇政府指挥,在县城防汛抢险临时指挥部设在县建设局,由政府主抓城建的领导、建设局局长坐阵指挥。

4、各临时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大的厂矿企业,要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每班要有领导干部带班,要明确专人测报雨情,遇有雨情于次日8点前及时向县防办汇报,遇有灾害性降雨,要每2个小时为一时段上报一次,值班电话:2521468、2521522

5、各临时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加强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通讯联络以电话为主。各乡镇书记、乡镇长、单位“一把手”手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通。各乡镇和有防汛任务的单位要把联系电话、值班人员名单、主要领导的手机号码、防汛预案及时报县防办(水利局)。电信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必要时可利用公安系统通讯专线进行防汛指挥。

6、汛情紧急时,根据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需要,要加强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力量,以便全面掌握雨情、工情、险情、灾情等统计报告,为县防指领导当好参谋助手,并认真负责地传达县防指领导的调度指令,各临时指挥部的调度决策,如水利与防洪工程调度、抗洪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调度,重要灾情的对外宣传报道,均应通过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县防指的名义予以传达或发布。各临时指挥部应时刻保持与县防汛指挥部联系,在未与县防指沟通的情况下,一般不应单独发布重大决策指令,以避免信息不灵,多头指挥。

(二)抢险队伍调度指挥

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由县武装部负责全县防汛抢险队伍的组建、培训和统一调度指挥。各临时指挥部都要组建人数不少于100人的常备抢险队伍1支,预备队2支,预备队员人数不低于400人。基于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骨干力量,要在搞好基本军事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带头搞好防汛抢险演练。各大的厂矿企业、中小学校和单位也要组建各自的抢险队伍,搞好实战演练,遇有险情能够及时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胜。抢险队伍原则上负责本区的防汛抢险,紧急情况下要服从县防指的统一调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各签订责任状的单位,要把防汛组织、物料、抢险队伍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三)医疗救护调度指挥

由县卫生局牵头,县卫生防疫站、县医疗和各乡镇卫生院要组建不少于50人的汛期医疗救护队,备救护车8辆,落实好各种医疗器械和必备药品,在县防指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区群众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物资调度指挥

各物资储备单位要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防汛物料,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管护。汛情严重时,民政局、粮食局、供销社、交通局组成物资调动组,在县防指领导下,负责草袋、麻袋、纺织袋、桩木等抗洪抢险物资和食品、药品、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运送及汛后的结算和清退。

(五)信息宣传调度指挥

进入汛期后,广播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先进个人和重要事项。汛情严重时,县委宣传部及县广播电视局组成信息宣传组,开辟宣传专栏,负责汛情、水情的通报传递。

(六)灾情统计调度指挥

县民政局要制定防减灾预案,一旦出现灾情,县统计局、民政局要搞好灾情统计。特殊情况时可组成灾情调查统计小组,负责洪涝灾后的灾情统计,并以县防指和县统计局的名义上报或对外发布。

(七)安全保卫调度指挥

各级公安、武警部门要认真维护好汛期的社会秩序。大汛成灾时,公安、武警部门要抽调专人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灾区人员和贵重物资转移、防汛物资分配和水事纠纷调解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三、农村排水除涝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水利工程现状,农村排水除涝预案如下:

(一)机井度汛预案

我县共有各类机井5800多眼,其中深井400多眼。为保证汛期机井安全,需充分发动群众采取以下度汛方案:

1、各乡镇在汛前要抽调专人和村两委干部,搞好汛前机井检查,摸清现有机井的防护措施和存在问题,并登记造册

2、对查出的问题,各乡、镇、村要根据机井权属,逐一明确专人,抬高井台,打制井盖,加强防护,真正做到人井对口,有条件的乡镇也可统一制做井盖,一旦大雨到来,要立即加盖

3、大雨到来时来不及抬高井台或加盖的机井,应采取应急措施,用铁锅等物件盖上井口,四周打上土坝挡水,真正做到井井有人管护,眼采取措施,保证汛期不毁一眼井

(二)侯固赛蓄水闸防汛预案

东风渠侯固寨大闸是我县唯一的蓄水闸,汛期对我县县城及其周边村庄的防汛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多年来干旱,计划汛期采取“排浊蓄清”的措施,在不影响行洪的情况下尽量蓄水。因此,采取以下防汛方案:

1、筹措资金派专人进行维修加固,搞好养护工作,做到闸门启闭自如

2、汛期由主管局长、闸所所长负责大闸安全,固定专人昼夜看护,发生大的降雨时,要及时向县指挥部汇报水情,准备启闸放水

3、汛期渠内水位经常保持在不发生事故的状态(深度1-2米)保证做到积水及时排泄,畅通无阻

(三)乡镇排水除涝重点及应急预案

1、双庙乡

双庙乡地势较洼易涝的村庄有魏家洼(蔡庄村北)、冯营、军营等村。主要排水渠道有东风二排支、油坊排支、14支和冯刘渠。汛前检查存在3个问题:

(1)油坊排支主要担负刘庄、油坊以西、邯大路南沥水和辛庄、柳林、双庙、南高曲等村庄和耕地沥水排泄,入东风二排支。该渠柳林至双庙段被填平,刘庄、油坊及邯大路以南、乡政府以东沥水无法下泄,若有大汛将严重威胁油坊、辛庄和柳林3个村的安全。汛前双庙乡应及时疏通,来不及疏通的应明确专人严密观察,遇有水情沿老河道路线强行疏通过水。

(2)14支排水主要担负马虎庄、新镇、吕庄、东风二排支以北沥水排泄。该渠曲魏公路段被填平,应与魏县协商解决。同时,马虎庄村应重点防护老三支、大寨分干(成安县)沥水,保证村北14支渠畅通。此处由于地势较低,历次大汛都有雨水冲入农室事件,双庙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应责成马虎庄村民于主汛期前将14支疏通,并明确专人严密观察。

(3)冯刘渠主要担负14支渠以北,冯刘渠以南,朱宋固、史宋固、杨宋固以东,军营以西的村庄和耕地沥水排泄。该渠因造纸厂排污淤积而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严重危害到上述村庄及单庄、军营、南贺庄的安全。同时,该渠也是县城防护的第一道防线。该渠中段部分还可,上部和下部纸厂处淤积,汛期上述几个宋固应组织人员作好泄水准备,纸厂应组织专人清淤渠道,以便沥水畅通下泄至东风渠。

2、*镇

*镇地势低洼易涝村庄有大马庄、西河堡、西韩村。主要排水渠道有西关排支、单庄排支、阴庄排支及东风渠。主要问题:

(1)西关排支主要担负杨村排支沥水下泄及大马庄、申立、苏庄以北和西关南、西关、新城、纪家寨等村庄、耕地沥水排泄,入东风渠。该渠在人民路改造中被截断。上游部分渠段也被填平,遇有大汛沿线村庄沥水无法下泄。遇有大汛时,上述县城周边村庄应将沥水排入县城地下排水管网,距县城较远的村庄应将汤渠疏通,坑塘联网,利用天然坑塘拦蓄沥水。

(2)单庄排支担负单庄、南贺庄和卢董村排水任务。因修南环路部分渠段被毁,影响汛期排涝。同时,该渠也是保护县城的第二道防线。上述三村汛期应组织专门防汛抢捡队伍,由*镇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利用南环路边沟进行排水,确保房屋不冲毁,主汛期不伤亡人,农田不受灾。

(3)西韩村西排支承担阴庄、兰村、西孟固、西韩村和成安县路固等村沥水下泄任务。该渠部分渠段平除,在与肥乡交界地段也不畅,不能顺利排入东风三排支,这将给西韩村造成直接危害。上述村庄应组织专门防汛抢险队伍,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作好度汛抗灾准备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坑塘、沟渠拦水。

(4)东风渠董村段西岸南北有300米,东西有50米左右被毁坏,遇上有上游来水很可能行成洪水倒流入农田的事件。上段问题*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责令该村采取断然措施进行复堤,确保县城防汛安全。

3、十里铺乡

十里铺乡易涝村庄为油村、前后堤和金安村。主要问题。

(1)油村排支主要担负北小留村北、油村村南和西南沥水排泄入王封干。因南寺郎固段平除,油村以下沥水无法排泄,会给油村造成危害,汛前应予以疏通。

(2)堤上排支重点是保证前、后堤村庄的安全,入王封干。因该渠控制南张固、小张固、秦庄三村和肥馆公路以南村庄及耕地沥水下渠,现该渠已平除,上述三村沥水可顺自然地势流到前堤,给前、后堤造成严重威胁,80年代前,后堤曾因此被淹。大汛时应强行疏通排水。

(3)王封干东支金安村东部分渠道被平除,使北小留、杜村和泊头沥水下泄受阻,给泊头、金安村造成威胁。汛期应组织人员疏通。

(4)田庄排支被平除,挡住了入王封干渠的通道。由于地势西高东低,田庄村沥水无法排入东风渠,必要时可动用抽水设备排入东风渠。

4、南阳堡乡

南阳堡乡易涝村庄为王庄、贤店。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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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重干旱情况下,应优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和重要工矿、企业用水。(1)对于城镇生活用水,在严重缺水的情况下,应采取严厉的节水和限制措施,并通过一定的水价调整,用经济杠杆来调节供需矛盾,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出最低生活用水,基本生活用水和高消费生活用水不高档次,采取不同的水价政策和限时限量措施。(2)工业和第三产业用水优先保证发电通讯、医院等城镇生命线用水,其次,再根据单位用水的经济效益和在区域生活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确定优先次序。(3)城镇环境和公共用水应根据区位和景观效应确定优先次序。充分利用中水,一律采用节水设备、淘汰不适应本地区气候、土壤及供水的植物,在干旱缺水时重点保证城镇中心区的重要绿地,一般绿地采用耐旱植物只提供关键时期灌水以保证其成活,在严重干旱缺水时,重点绿地只保证关键期浇水,公共用水和生活用水一律强制采用节水器具。

(四)特大干旱。实行地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抗旱指挥部成员实行分包乡镇、包村责任制。抗旱指挥部要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各级行政首长和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要吃住在抗旱第一线进行指挥调度,对全县的抗旱水源做到科学调度,加强用水管理。指挥机构要加强会商,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成员单位碰头会,做好协调联动。

新闻宣传部门随时通报旱情、灾情,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工作。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1)对城镇生活用水采取严厉和限制措施,降低用水标准。农村人畜饮水困难解决措施,按照旱情严重水资源状况确定人畜饮水困难重点地区,在特大干旱缺水情况下,附近水源已枯竭,应动用市、县力量组织机关做到应急调水、送水、工矿、部队及时抽调专人和专门的运水工具为群众送水,全力解决饮水困难。(2)工业和第三产业用水,仅限于城镇生活线用水,对于与人民基本生活需要关系不大和高消费及奢侈用水行业采用暂时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