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我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以下简称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任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县、街道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支持、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全街道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宣传内容

(一)普查意义。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亲自出题、亲自部署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掌握我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客观认识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工作提供重要支撑,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布局和功能区划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大力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深化全社会对普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普查要求。大力宣传普查的基本知识、主要对象、工作内容、方式方法、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提升普查工作水平和效率,提高普查数据质量。

(三)普查纪律。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纪律,引导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要求,依法开展普查,杜绝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行为,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准确、可靠。

(四)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通报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五)成果应用。大力宣传各管区、社区、各村、各行业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创新举措、典型事例、制度成果等,推动普查成果为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六)防灾科普。通过宣传各类灾害风险识别、预防知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的宣传普及,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能力。

三、宣传方式

充分利用户外媒体、互联网新媒体和宣传标语等多种传媒手段,通过新闻报道、政策解读、公益广告、宣传栏等方式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广泛地宣传报道,提高普查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一)社会宣传

1.制作普查宣传品,如宣传手册、宣传台历、宣传折页、环保宣传袋等,向公众免费发放,贴近群众进行宣传;

2.利用村广播、宣传车、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在人员集中区发放普查宣传卡片和宣传物品;

3.在政府企事业单位、企业、社区街道、公交车站等公共场所和人员集中地,利用公示栏、宣传栏、led电子屏幕等载体,播放、悬挂、发放普查相关工作的标语、横幅、宣传海报、宣传片等

(二)媒体宣传

依托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对本次普查进行广播、电视和平面宣传,宣传的内容包括:

1.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普查工作口号;

2.对本地普查会议、重要阶段工作、调研督导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3.对普查的成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普查过程中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典型事迹

(三)网络宣传

1.在政府官方网站或生态公众号开设普查专栏、专题、专版,及时报道普查工作动态,推送普查宣传短片等;

2.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查信息;鼓励社会各界利用自有的微信、微博平台发送普查有关知识;

3.通过各种新媒体宣传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口号

(四)舆情监测

相关部门要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全天候监测舆情;建立舆情回应和处置机制,设置相应监测指标,对媒体和网络上出现的政策误读、曲解,以及对普查工作的不实报道、网络谣言,第一时间发现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澄清。

四、工作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号。普查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成果发布三个阶段,宣传工作围绕四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同步开展。针对重大活动,可视情况专门制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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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工作由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和宣传办统一领导,街道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查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管区、村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同步宣传、共同参与”原则,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风险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办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负责组织和做好风险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社会动员,确保各个阶段的宣传任务落到实处

(三)街道普查办要密切协作、精心策划,广泛深入宣传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正确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支持普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者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