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处理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地区事故灾害、自然灾害防灾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别是解禁烟花爆竹后本辖区因此可能发生的爆炸、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和救助组织机构

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地区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韩明轩同志任组长,蔡俊、牛晓东、肖峰、王世平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事处各科科长担任。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济发展科。

领导小组要确定事故总体处理方案,及时掌握事故处理和变化情况,制定决策,调配、协调救助力量。

成立*地区安全事故灾害义务救助小组。组长为韩明轩同志,成员为办事处有关人员及各居委会主任(名单附后)。以上有关人员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开通,以便及时联系。救助小组在接到事故发生的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参与事故救助。

二、工作措施

1、预警

一旦发生事故灾害事件,责任单位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切断电源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并第一时间向地区领导小组上报信息。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按照上级的信息通报布置预警措施。

2、人员抢救、工程抢险

办事处、街道人武部、公安派出所负责调集警力、民兵和办事处工作人员进入灾害发生地,抢救伤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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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急工作程序

灾害应急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发现事故或自然灾害出现,即时向区主要领导汇报;街道党工委取得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随时向上级汇报进展情况;等待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进一步指示。

发生特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迅速到现场采取有利措施,快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