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6〕53号)和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8〕54号)提出的建设安全社区、保障安全生产、构筑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创新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推进和谐开发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为契机,以社区网络化建设为载体,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参与、广泛整合资源和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开发区安全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贯彻执行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合作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广泛宣传并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安全氛围,预防和减少社区各类伤害事故,共享健康与安全,为社区创建安全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在2008年底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标准及其评定管理办法,全区以街道、镇政府为单位,启动创建国家级安全社区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区60%以上的社区(村)要建设成符合国家《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安全社区。到2012年,全区社区(村)要全部建设成国家级安全社区。

2、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到2010年,争取申报who国际安全社区2个以上

3、2008年,在全区选定两个街道参加全市安全社区创建试点活动

三、实施步骤

安全社区建设是一个系统、长期、持续的过程,通过学习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机构、界定职能、理顺关系、先行试点、强化基础管理,逐步建立运行机制,实施安全社区建设,并持续改进,使社区达到不断减少伤害发生和提高安全水平的目标。全区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国家级和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工作将同步启动、并行推进、逐级申报。初步分为学习准备、宣传动员、创建试点、全面推进四个阶段。

(一)学习准备阶段(2008年5月—2008年6月)

1、做好在全区各街道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准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安全社区创建领导机构,整合社区各方面资源,组织对事故与伤害风险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创建安全社区目标与计划,促进创建工作实施,评审社区安全绩效,提供资源和条件保障。一是组建安全社区建设推进组织;推进街道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二是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布置和研究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2、组织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法,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学习先进地区安全社区建设经验和建设标准,并邀请专家讲课和辅导,统一思想认识。

3、沟通协调,取得相关部门支持。联络公安、综治办、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协调安全社区建设的总体情况,摸清相关的人文资源,为启动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二)宣传动员阶段(2008年6月—8月)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加强考核,落实责任。管委会已于2008年将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各街道要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加强宣传,全员参与

各街道、镇政府要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对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进行广泛宣传,逐步提高公众的参与程度,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不断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将相关部门开展的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平安和谐校园”等活动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