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期间渔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伏季休渔期间我乡的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黄渤海区200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大连市及长海县2006年伏季休渔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以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为重点,以《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的深入宣传、贯彻为主线,扎实搞好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以人为本,平安渔业”为主题的“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营造我县人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良好的社会氛围,打造平安渔业。
二是充分利用伏休船进港、人上岸的有利时机,集中开展安全教育。以村为单位,通过组织召开渔民大会、座谈会、集中上课等形式,以广大渔民特别是渔船船主、船长为对象,以《安全生产法》和《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近年来我乡海损事故案例的剖析为主要内容,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使他们明确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增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并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自觉做好安全生产。
三是举办涉外渔船船主、船长培训班。重点宣讲双方法律文件和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这些渔船船主、船长法制意识,严格遵守中韩、中朝、中日渔业协定的有关法律条款规定,避免和减少涉外事件的发生,坚决制止违法越界捕鱼行为。
四是加强渔船职务船员、普通船员技术、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持证上岗率。
二、加强防范,切实抓好渔业防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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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加强安全大检查,保证休渔期间安全工作的落实
整个休渔期间,乡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停泊在本辖区渔港及自然港湾的所有渔船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年审、年检、编队、大风信息传递、保证书签订等落实情况,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由渔政渔监部门下达停航通知。
伏季休渔结束前,乡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所有在港渔船进行秋汛生产前全面的安全大检查。不适航渔船一律下达停航通知书,不准其投入生产,派人监督就地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放行,为秋冬季海上生产安全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