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xx市工商局下发的《xx市工商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于2006年8月14日至11月l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请各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按照“标木兼治”、“属地管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市场开办单位全面负责、经营者积极参与”的原则和“出重拳、下猛药、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和消除市场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市场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发生,为迎接市委第九次党代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

二、组织机构

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以xx局长为组长,副局长xx、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个私协会、局机关服务中心、各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xx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集中开展市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市场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局“整规办”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分局和机关各部门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掌握并及时向上级机关通报或报送全局开展整治工作情况。

三、工作职责

各分局负责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按照《xx市流动人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对出租房经营活动的检查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各分局办公场地的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辖区内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等经营单位(经营户)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局机关和分局办公场所重点部位、设施消防安全等。

(二)整治重点

1、市场(商场、超市、室内市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通道、设施是否配备齐全,符合要求;经营户用火、用电、用气是否符合要求;市场开办单位、经营者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等,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2、市场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市场消防交通通道是否通畅,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市场、商场、超市进行商品促销时,要督促遵守有关规定,不应造成堵塞交通。

3、“多合一”建筑。重点检查利用“多合一”建筑住宅进行经营活动,特别是进行涉及易燃爆物品的经营行为。发现在“多合一”建筑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生产、使用、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责令改正。

4、学校及学校周边。重点对学校及学校周边市场(商场)、店铺(摊点)经销、使用液化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使用电炉明火进行检查,发现具有火灾危险性、影响学校及周边消防安全的,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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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分局和局机关各部门要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六)加强信息报送。为及时掌握全局集中开展市场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各分局应将火灾隐患整治情况及时向局整规办(市场监督管理科)上报整治工作相关材料,材料中涉及的数据应真实准确。具体报送材料时间为:每周的整治工作情况,请于每周(星期五)中午12时前报送;第一阶段工作小结请于8月31日前报送;第二阶段工作小结请于10月25日前报送;第三阶段工作小结请于11月7日前报送;全面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18日前报送,上述材料均用邮件报送局整规办(市场监督管理科)。凡遇重大事项及时上报。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