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安全责任制落实意见

一、工作思路

以国发〔〕40号文件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巩固年”工作主线,以防控非煤矿山较大以上事故和降低一般事故为目标,以安全文化为先导,科技进步为支撑,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标准化水平;继续转变安全监管方式,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降低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一般事故件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2、强力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上档升级,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积极开展市上“五个一百”示范工程建设(全区创建4家国家二级标准化示范单位;4家主体责任a级示范企业;3个规范化管理示范乡镇;3个“白国周”式样板生产班组。1家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示范单位)。

4、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工作。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市局年165号文件精神,搞好本辖区内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行政许可工作。

5、深化宣传培训工作。加快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进程。

6、开展地下非煤矿山六大系统建设。于2012年10月完成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讯联络5大系统建设的设计审查。2012年年底完成安装使用并组织专家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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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上档升级。按照国家总局新颁布的安全标准化等级标准,在全区非煤矿山原创建工作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活动,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2012年底,全区要创建4个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单位,3个“白国周”式的样板生产班组。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2、抓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动。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投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加强班组安全建设,保持安全设备设施完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注重发挥安全技术专家、科研院校及中价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安全状况诊断、评估、整改方面的作用。通过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帮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上档升级。2012年10月,全区非煤矿山a、b级企业要达到85%以上,创建4个主体责任a级示范企业。

3、建立非煤矿山企业诚信机制。建立非煤矿山企业激励约束和“黑名单”制度,将企业主体责任评定级别、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等级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