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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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1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预案
1应急响应和终止
1.1应急响应的原则
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突发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1.2应急响应程序
1.2.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能够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潜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潜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2.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专家委员会和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潜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潜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性传染病,个性是一些重大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1.4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贴合以下条件:突发性传染病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个性重大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推荐,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个性重大以下突发性传染病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推荐,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性传染病事件应急反应终止的分析论证带给技术指导和支持。
2善后处理
2.1后期评估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应急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善推荐和应对措施。
2.2奖励
院领导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参加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群众和个人,进行表彰。
2.3职责
对在突发性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职责。
2.4抚恤和补助
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5恢复生产
突发性传染病疫情扑灭后,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贴合要求的,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2.6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后,服从上级行政部门指挥,做好向疫区带给的各项救援工作。
3应急保障
3.1技术保障
3.1.1成立突发性传染病专家委员会,成员由传染病学、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卫生管理、医学检验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3.1.2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队伍由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3.2后勤保障
3.2.1物资储备
建立处置突发性传染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储备种类包括药品、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和交通及通信工具等设施。
3.2.2经费保障
合理安排处置突发性传染病事件所需资金,保证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3.3培训
感染控制科定期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医务人员进行突发性传染病应急处置的系统培训,确保医务人员扑灭疫情的应急潜力。
3.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要求,用心参与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性传染病疫情。
4附则
4.1本预案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4.1.1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指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贴合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断标准的人。
4.1.2病原携带者。指感染病原体无临床症状但能排出病原体的人。
4.1.3疫点。指病原体从传染源向周围播散的范围较小或者单个疫源地。
4.1.4疫区。指传染病在人群中暴发、流行,其病原体向周围播散时所能波及的地区。
4.1.5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4.1.6流行病学调查。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
4.1.7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
4.1.8医疗机构。指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机构。
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2
传染病对人类的危害很大,对社会的稳定也造成很大的影响。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市教委及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为及时有效地控制传染病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传染病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目标管理
1、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传染病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在校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组织机构
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海燕
副组长:张青梅
成员。王淑芬、张运芬、张艳霞、各年级组长、班主任老师。
学校成立传染病应急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总负责,分管副校长负责保证转送病人的车辆,随时待命;体卫处负责与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的及时沟通,加强宣传工作,稳定师生情绪,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总务主任负责安排疫点的消毒工作,负责门卫的管理;班主任负责联系家长,掌握学生家长的电话;校医负责现场的及时救治和转送病人,校医要掌握并每学期核对全校学生的家长联系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与家长的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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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责任人。班主任、保健教师。
(9)新生报到,学校必须要求其监护人如实填写《在校学生健康状况登记表》,班主任应当分类建立在校学生健康档案。
责任人。班主任、教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