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志同志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孙云志局长在2011年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继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后,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刚才,树奇同志代表省局党组作的工作报告,回顾总结了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落实“六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去年,全省各级国税机关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各级局党组高度重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省局党组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各项廉政制度,对“带长”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水平得到新的提高;省局机关认真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并在长春等4个市州局进行了试点,以内控机制为重要载体的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深入开展案件剖析,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案件查处的综合效应,信访举报、违纪违法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坚持纠建并举,深入开展“五访五看五确保”纠风专项工作,大力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纳税人满意度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开展符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广大干部的廉洁从税意识不断增强,参加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成果展示荣获一等奖。在去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这次会上,长春市国税局等3个单位将从不同的侧面,分别介绍他们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把反腐倡廉工作做得更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个别领导干部因涉嫌经济犯罪受到司法机关查处;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还存在着纳税人不满意的问题;惩防体系建设开展得不够平衡。对这些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完成国税工作任务意义重大。在最近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总局肖捷局长要求全国各级税务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在抓任务落实、抓巩固提高、抓改革创新、抓重点突破上下功夫,不断取得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在前不久召开的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上,省委书记孙政才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具有吉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有力推动吉林振兴和发展。

为深入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省局党组研究确定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六个加强”责任目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符合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带长”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案件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加强政行风和软环境建设,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的廉洁从税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各级国税机关要围绕“六个加强”责任目标,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一)努力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更好地融入税收工作,秉承和发扬全系统多年来形成的反腐倡廉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巩固和扩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果,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要抓住热点、破解难点,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的涉及领导干部的不廉洁问题、涉及税收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大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及早发现,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要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长效的廉洁从税保障机制。

(二)以内控机制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今年是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一年。要认真贯彻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总局《实施办法》和省局出台的《工作细则》,深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落实部门牵头和协办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围绕“两权”运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并从省局机关延伸到基层,进一步细化落实单位、部门、岗位的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强化风险防控,从源头上防范滥用权力、以税谋私问题的发生。

(三)坚持抓好“带长”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去年系统内发生的几起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件,再一次提醒我们要毫不动摇地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毫不放松地坚持抓好“带长”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毫不懈怠地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深入推进《廉政准则》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总局制定的税务系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实施意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促进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水平。

(四)大力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基层干部处在税收执法和管理的前沿,其作风和行为直接关系国税形象。当前,全省国税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绝大多数干部能够尽职尽责、廉洁从税,但必须清醒地看到,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工作和作风还有一些不满意的地方,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仍然时有发生。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干部队伍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充分发挥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先进典型的导向示范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干部廉洁从税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纪律,加大案件查办和专项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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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巩固全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各级局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当好“第一责任人”,既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局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做到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协调开展、共同推进。各级国税机关内部各部门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廉政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在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同时,完成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各级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经费装备上要关心支持、加大力度,给予充分保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考虑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使用坚持原则、踏实工作、有所作为的纪检监察干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围绕中心、推进工作的能力,维护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监督检查、执纪办案的能力,组织协调、开拓创新的能力,全面履行职责并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同志们,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保障和促进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