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可持续发展思考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这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在当代中国的新诠释,是一种全新的科学发展观,是党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表明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认识,已经从一般的经济技术层面,上升到了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新高度。作为国家重要经济执法部门的税务机关,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本质,这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的现实要求,是推进税收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只有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才能把国税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科学发展观,是符合税收理论和实践的重要发展观

发展观是对发展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发展观直接关系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党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总结了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吸收了人类文明的丰硕成果,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提出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我国要发展、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党带领人民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一个独立的和比较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成就是巨大的。但在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积累和消费,生产和生活等关系上,也有过一些教训。对此,党在全面深刻地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实质是促进全面发展,原则是保持协调发展,目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人为本。把人的需求和全面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起点和归宿,这是对人类发展规律认识的一次飞跃,在科学发展观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以人为本,说到底,就是以人民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作为税务部门,一是要以纳税人为本,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二是要以干部职工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队伍。

——全面发展。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物质文明的同时,切实重视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以防止和避免发展中的种种片面性。税务部门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组织收入为根本,努力服务经济建设,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强化队伍建设,促进社会和税收事业的全面发展。

——协调发展。在发展中实现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结合。要把经济工作的重点放在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放在注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来,以获得更快更好的发展。税务部门要重点做好科技加管理这篇文章,既要大力推进科技兴税,又要注重基础管理建设,推动税收工作的协调、平稳发展。

——可持续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需求,又不削弱满足子孙后代需求的发展,它是一种新的,追求人、社会与自然、资源的持久协调发展的战略思想。作为税务工作,也要长远着想,超前思考,正确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关系。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应收尽收,又不能收过头税;既要严格执法,又要优质服务;既要纳税人满意,又要政府满意,还要税务部门自身满意。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时展的要求,反映了我党执政为民的内在品质和与时俱进的价值取向,集中体现了党的先进性要求。而这些观点,又无一不适用于税收理论和实践:依法治税与公平税负,经济增长与涵养税源,征管改革与减负增效,信息运用与优化服务。一句话,对税务机关来说,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最终都是为了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纳税人的根本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协调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视和分析税收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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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好治税与治队的关系。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基础和灵魂,从严治队是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和前提。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治税与从严治队的统一,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治税必治队,治队必从严”的方针,坚持两手抓,做到两手硬;坚持以治队促治税,以治税促勤廉,促进依法治税水平与干部素质的同步提高,实现治税与治队同步推进。

——处理好征税与纳税的关系。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纳活动中,一方面要坚持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执法的公平与公正,取信于纳税人。另一方面,要广泛开展税收宣传,着力优化税收服务,还权利于纳税人。在高效、文明的服务中充分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和尊严,进而增强税收征纳之间的信任度和认同感,逐步构建一个互信、平等、融洽、和谐的新型税收征纳关系,实现税收征纳良性互动。

总之,要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效率优先、纳税人优先和人才优先的观念,创造性地理解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税收发展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