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制化思考

面对经济全球化、税收法制化、管理信息化的新形势,面临日益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国税工作要谋求新时期的新发展,关键是要更新治税理念,使我们的思想与时俱进,跟上时展的步伐。

一要强化经济税收理念。入世是市场经济的“泛化”、市场机制的“强化”、市场规则的“刚化”。入世带来的最大好处在于逼迫我们加快市场取向的改革,加速市场化进程。在这一背景下,税收与经济关系将愈加紧密,税收作为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将愈发明显。但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税收观必须要有根本的转变:一是要从微观促产向宏观促产转变,即从局限于对单个企业的扶持转向注重运用税收政策促成宏观经济目标的实现;二是要克服帮扶上的主观随意性,注重税收优惠政策的兑现、落实,发挥好税收政策的鼓励、导向作用,向依法支持转变;三是要从一地一域的分割市场向统一开放的大市场转变,正确对待本地企业的关停并转,优胜劣汰,促进错位竞争、差别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四是要从越疽代疱企业的经营、管理行为向立足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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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强化管理服务理念。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行政管理的基本要义就是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为纳税人提供简捷、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既是现代国际税收管理的潮流,也是新征管法对税务部门提出的法定义务。要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不仅把纳税人作为管理对象,更要把纳税人作为服务对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制定政策及征管办法时,既要考虑堵塞漏洞、强化管理,又要考虑简化程序、方便纳税人;在行政执法时,既要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涉税事务时,既要坚持按规程办事,更要在减少环节、提高办税效率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把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作为管理与服务的结合点,积极探索寓管理与服务一体的征管制度和形式,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提高依法遵从的意识。

四要强化系统效能理念。系统、效能是现代管理的基本原则,也是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专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系统优化才能提高效能,效能提高才能实现管理的优化。只有树立系统效能理念,才能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机构、岗位、职能和专业分工的重组优化,把专业化的税收管理有效地协调起来;只有树立系统效能理念,才能提升税收征管信息化网络化应用水平,有效防止信息传递衰减和失真,把信息资源对内制约和对外监控的优势发挥出来;只有树立系统效能理念,才能在更大范围内、更高水平上实现人力、物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降低税收成本,以较少的投入取得满意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