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学习《廉政准则》要有三心
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崛起,要改变三个方面,第一是人心的改变,第二是政治制度的改变,第三是经济的改变。这三个方面的顺序,应该先是精神世界,再是政治体制,最后才是经济模式。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认为“治国而治心优先”,民族的崛起,首先应当是心灵的崛起。天下事不同而理同,中国共产党组织全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首先要全体
党员领导干部入脑入心,在心灵深处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所以,学习落实《廉政准则》,我的体会是从心开始。
一、敬畏之心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始于1997年,时隔13年后转正,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现在利剑出鞘,做出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廉洁从政准则》常怀敬畏之心,就像于利民巡视员昨天讲到的,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一把双仞剑。我们税务部门是经济执法部门,是直接和纳税人面对面的,每名税务干部或多或少有一定权力,如果税务干部财迷心窍,乱用权力,必然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对照《廉政准则》,经常反省,扪心自问,就像昨天下午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高处长讲课时说的,算算廉政账,对我们税务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税务部门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
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
算好家庭账,不能妻儿受累、老人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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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
要把纳税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纳税群众的冷暖疾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作为国家税务干部,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不辱使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税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纳税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万法唯心,平常心就是清净心,应把一切使心灵陈腐的危险抛开。